什么是公房
公房是公有住房的简称,公有住房是产权归国家所有的一种房屋类型,在未被出售之前,国家拥有其全部的产权。与私房(商品房)相对。 公房包括国有住宅,公共产权住宅,又被成为公共住宅、公营住房。这种房屋一般由政府投资建设,房屋向当地居民进行出售和出租。还有企业为职工建设的住宅,面向企业职工出售出租,出售以后产权变更为私人所有。公房还有一种类型就是拆迁后的补偿房,这种房子没有产权人,所以无法个人交易给他人,也不能赠与或者继承,也无法作为婚前财产进行公证。公房的买卖需要经过房管局评估验房才行,出售对象的限制也较为严格,且价格由政府控制。 公房与商品房的区别还是很大的,房产的性质完全不通,交易方式和交易对象也公房是什么意思
公房也称公有住房,国有住宅。它是指由国家以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投资兴建、销售的住宅,在住宅未出售之前,住宅的产权(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归国家所有。
目前居民租用的公有住房,按房改政策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可售公有住房,一类是不可售公有住房。上述两类房均为使用权房。
也称公有住宅、公产住房、国有住宅,在国外也称公共住宅、公营住宅。它是指国家(中央政府或地方政府、城市政府)以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投资兴建、销售的住宅,在住宅未出售之前,住宅的产权归国家所有。
公有住宅主要由本地政府建设,主要向本城市居民出租出售;由企业建设的住宅,向该企业职工出租出售。公房随着出售而变为私房。
公房有时也指拆迁后分到的房子。
公产房与私产房的最大区别在于产权,公产房没有产权人,业主只有承租权,没有转让权,所以公产房不是想卖给谁就能卖给谁,也无法继承或办理婚前公证。
公产房交易步骤是先由房管局下属部门对卖方进行评估,同时由房管站验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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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公产房的性质
所谓公产房,是中国特殊体制下遗留下来的产物,它是指公有住房,是相对于所有权属于个人的私有住房而言的,一般个人只有承租权而没有所有权。公房使用者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对公有房屋享有的占有、使用、部分收益和有限制处分的权利。
按照产权人的不同又分为三种:
第一种是直管公有住房,指由政府接管,国家出租、收购、新建、扩建的住房,大多数由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直接管理出租、修缮,少部分免租给单位使用的住房。
第二种是单位自管产。指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等单位所有的住房,俗称企业产。
第三种公产房是行政事业单位作为产权人,分配或出租给单位员工居住使用的房屋。通常能上市交易的是前两种,在北京交易时一般需要取得上市许可证。
二、公房继承概述
关于公产房能否继承的问题,实践中争议很大,众说纷纭,各执己见,很难统一。公产房的这种特殊形态,是中国社会所特有的一种事物。公产住房的产权在法律上讲是模糊的。司法实践中对于许多问题是用政策性的临时规定进行调整的,其合法性和合理性也存在矛盾。
从法律上讲,公产房出租人与承租人的权利之间存在某种脱节的联系,是一种不完整的不动产所有权,比如说,公产房的承租人可以通过租赁房屋获得一定的收益,其承租人的继承人当然也基于某种优先权继续获得房屋的租赁收益。
按照中国《继承法》的规定,遗产一般是公民死亡时遗留下来的的个人合法财产,对于公产房承租人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所以并不在遗产范围,依法不能继承。
当然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对于公产房的继承问题出现较多的缓冲处理。许多认为公产房可以继承的人认为住房是父母的辛勤劳动挣下来的,住房就是"遗产",当然可由继承人继承。此种要求虽不合法,却也符合中国现实的社会实际。
实践中从社会安定、和谐的角度来考虑,一般来说可以变更承租人。建设部的《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规定:"住宅用房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死亡的,其共同居住两年以上的家庭成员可以继续承租。"
从这些规定来看,公有住房承租权的取得是有一定法定条件的,特别是原承租人死亡时,承租权并不能像其他可继承的财产权一样适用《继承法》的规定来继承。但对于符合承租条件的承租人要变更承租人姓名延续承租的,经过住房部门同意是可以变更的。
三、离婚时公产房的分割问题
1、对于夫妻离婚对于房产的分割问题,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关于审理离婚案件中公房使用、承租若干问题的解答》的有关规定符合以下情况下的房产,双方均是可以主张承租权的:
⑴婚前由一方承租的公房,婚姻关系存续5年以上的。
⑵婚前一方承租的本单位的房屋,离婚时,双方均为本单位职工的。
⑶一方婚前借款投资建房取得的公房承租权,婚后夫妻共同偿还借款的。
⑷婚后一方或双方申请取得公房承租权的。
⑸婚前一方承租的公房,婚后因该承租房屋拆迁而取得房屋承租权的。
⑹夫妻双方单位投资联建或联合购置的共有房屋的。
⑺一方将其承租的本单位的房屋,交回本单位或交给另一方单位后,另一方单位另给调换房屋的。
⑻双方均租有公房,婚后合并调换房屋的。
⑼应当认定为夫妻双方均可承租的情形。
2、对于夫妻双方均可承租的公房,应依照下列原则予以处理:
⑴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
⑵男女双方在同等条件下,照顾女方。
⑶照顾残疾或生活困难的一方。
⑷照顾无过错一方。
3、已购公房的分割
参考资料
公房的百度百科
房管局的房子是公房吗?
公房又称公房、国有房,指国家、国有企事业单位投资、建设、销售的住宅。住宅出售前,其财产权(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属于国家所有。
根据房改政策,居民租住的公共住房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可以出售的公共住房,另一类是不能出售的公共住房。以上两类房屋均为房屋使用权。
指国家(中央或地方、城市政府)、国有企事业单位投资、建设、销售的房屋,房屋出售前,房屋产权属于国家所有,公共住房主要由地方政府建设,主要向本市居民出租、出售,企业建设的住房向企业职工出租、出售,公房出售就变成了私房,公房有时是指拆迁后分配的房屋。
公房和私房最大的区别是产权,公共产权房没有业主,业主只有出租权和转让权,公共财产房不能卖给任何想出售的人,也不能在婚前进行继承或公证,共有产权房屋交易的程序是先由房管局所属部门对出卖人进行评估,同时由房屋管理站对房屋进行检查。
扩展资料:
关于公产房的性质
公共住房是中国特殊制度的遗产,它是指公有住房,是相对于个人所有的私有住房而言的,一般来说,个人只有出租权,但没有所有权,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公共住房使用者有权占有、使用、分得部分收益,并有权限制公共住房的处置。
按照产权人的不同又分为三种:
1、是直管公房,是指由政府接管、国家租赁、购买、新建、扩建的住房,大部分由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直接管理,少数由单位免租使用。
2、是自主生产。指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等单位所有的住房,俗称企业财产。
3、公共住房是行政事业单位作为产权人分配或出租给本单位职工的住房,前两种可以上市交易,在北京交易时,通常需要有上市许可证。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公房
公房是什么意思
公房意思是指国家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建成或者购买的所有权属于国家的房屋,分配给所属职工承租居住;或者属于房地产管理机关管理的国家所有房屋,分配给城镇居民承租居住。
公有住宅主要由本地政府建设,主要向城市居民出租、出售,由企业建设的住宅,向本企业职工出租、出售。公房的大量存在是我国长期以来实行住房福利化的结果。在住房货币化改革过程中,公房出售,租金提升已成趋势,但今后仍将兴建廉价公房以供城市居民中低收入者租住。
公房买卖的前提条件和法律政策约束,城市公有房屋买卖的条件如下:
公有房屋的买卖,买卖双方必须持有房屋所在地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证明文件,也即公房买卖首先必须获得国家的批准。
公有房屋买卖时,应当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房地产价格评估。
公有房屋必须经过交易审核后,方可办理所有权登记。
卖涉及公房初次买卖和公房的买卖后产权归属问题。
作为公有住房实现商品化的必然要求,公房出售使很多个人拥有了自己享有所有权的房屋。但是由于公房买卖是具有政策性的行为,出售公有房屋,并不是把公有房屋售出了事,也不意味着国家在公有住房出售后对居民的住房问题不再进行经营管理。
政府在出售公有住房时,既要尊重价值规律,又要考虑居民的负担能力,制定合理的价格,实现公有住房商品化和私有化的平稳过渡,这就形成了我国目前购买公有住房的部分产权现象。
根据相关规定,职工购买公有住房,在国家规定的标准面积以内的,实行标准价。购房后拥有部分产权,即占有权和使用权、有限处分权和收益权;可以继承。
可以在购房5年以后进行市场出售或出租,但原产权单位有优先购买权和租用权。售房收入扣除有关的税费后所得收益,按政府、单位、个人的产权比例进行分配;职工拥有部分产权的住房,在自用和自住时受到法律的保护;将优惠购买的住房投放市场时,则受到法律的约束,不得高价出售或出租。
由此可见,公房买卖是不同于一般私房买卖的,即使办理了产权证,其产权也受到法律的限制和产权单位的制约。
我想买公房,不知道公房是什么意思?
公房也称公有住房,国有住宅,由国家以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投资兴建、销售的住宅,在住宅未出售之前,住宅的产权(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归国家所有。
购买公房需要缴纳的税费
1、登记费按件计算,每件100元,登记费由房地产交易中心收取。
2、房屋出售价0.5‰的房屋买卖合同印花税(分期付款的按购房总价0.5‰交付);其计税依据为产权转移书所载的实际金额。
3、房地产权证印花税5元。
4、实际购房款(扣除超过建筑面积控制标准按市场价购房所付款项)1%的土地收益金。
5、购买公有住房超过建筑面积控制标准支付市场价的应按规定缴纳契税。契税按照房地产买价的0.75%计算缴纳。即纳税人为买方;计算依据为实际购买金额。
6、过户手续费;过户手续费按套计算。每套250元,30万元以下(含30万元)减半,过户手续费由房地产交易中心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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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公有房屋所有权登记、所有权转移登记和房屋状况变动登记手续时,应当按照下列要求提交证明文件:
1、新建、改建和扩建的房屋,应当提交立项、规划、用地和建设等部门的批准文件和证件。
2、购买的房屋,应当提交原《房屋所有权证》、买卖合同和批准买卖的文件。
3、划拨的房屋,应当提交原《房屋所有权证》和划拨的有关文件。
4、赠与的房屋,应当提交原《房屋所有权证》、有关批准文件、赠与合同和公证书。
5、交换的房屋,应当提交双方的《房屋所有权证》和双方签订的交换合同。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城市公有房屋管理规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公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