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为什么提取不出来

当前位置:首页 > 房产知识 来源:威海房产网时间:2025-02-12 17:15:03

住房公积金为什么不能提取

如果住房公积金提取不了,很可能是以下几点原因导致的:
一、不符合提取条件
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一般需要符合以下几种情形之一才行: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房、公有住房、集资建房,以及危改、拆迁、征收回迁房等均可用住房公积金购买。
2、无房户租房。支出的房租费用已经超出了家庭收入规定比例
3、偿还住房贷款本息。可以在申请房贷的同时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办理公积金对冲还贷业务的申请,也可以等房贷批下来后再办理。
4、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可以申请提取(注意离职后一个月住房公积金账户将会被封存)。
5、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重新就业可以申请提取。
6、家庭生活困难。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遇到不可预见的事故/灾难。
7、因婚姻关系提取。共享配偶提取、离婚分割提取。
8、户口迁出。一般指迁出本省行政区域。
9、出境定居。包括国外及香港、澳门、台湾等地区。
10、离休、退休。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男性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
11、在职期间被判刑。判处死刑或者判处无期徒刑,亦或者判处有期徒刑、刑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12、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由职工的法定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提取。
二、提取金额或次数超出限制
申请住房公积金的情形不同,相关次数和金额限制也会不一样,比如:
1、购房
①使用房贷的情况:每个月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累计提取总额不能超过购房支出总费用。
②一次性付款的情况:职工及其配偶每季度可以全额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一年最多可以提取四次。
2、建房、翻建、大修。支持一次性提取,提取总额不能超过实际发生的支出。
3、租房。职工及其配偶每年可以全额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年提取总额不能超过年房租总额。
4、还房贷。有月冲和年冲两种方式:①月冲。每月可以从住房公积金账户里提取当月应还款额对应的金额来抵偿应还本息。②年冲。每年可以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账户余额冲抵应还本金。
5、家庭经济困难。支持全额提取补贴家用。
三、提供的资料不全或有误
一般需要准备身份证、公积金卡和提取用途相关证明文件。而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用途不同,相关证明文件也不同:
1、购房。房屋所有权证或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购房发票或契税完税凭证。
2、建房/翻建/大修。房屋所在地的规划国土部门批准自建、翻建、大修的文件或乡镇人民政府批准的文件、购买材料的明细发票或分摊到个人的费用发票。
3、租房。房屋租赁合同、房租支付记录、家庭收入证明。
4、还房贷。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贷款合同和银行开具的还款证明。
4、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非本市户籍证明(若是外籍、港澳台同胞需提供护照原件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
6、丧失劳动能力。劳动部门出具的丧失劳动能力鉴定报告原件、失业证明。
7、家庭享最低生活保障。提供民政部门发放的最低生活保障证明。
8、治疗重大疾病。疾病诊断证明书原件、住院费用清单。
9、遇不可预见的事故或灾难。有关机构出具的事故处理意见书、财产损失认定报告。
10、因婚姻关系提取。共享配偶提取需提供结婚证,离婚分割提取的提供离婚证或离婚协议、人民法院的判决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
11、户口迁出本市。户籍迁移证明。
12、出境定居。户籍注销证明或出境定居证明。
13、离休、退休。本人离、退休证明。
14、在职期间被判刑。人民法院判决书原件。
15、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缴存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证明、法定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身份证、继承权或受遗赠权证明、公证书。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第二十七条 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
  第二十八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保证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的前提下,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可以将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国债。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得向他人提供担保。
  第二十九条 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应当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立的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专户,用于建立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准备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管理费用和建设城市廉租住房的补充资金。
  第三十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管理费用,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照规定的标准编制全年预算支出总额,报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批准后,从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中上交本级财政,由本级财政拨付。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管理费用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按照略高于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费用标准制定。

公积金为什么取不出来

1、不满足提取条件,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必须符合规定的条件,经过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批,审批通过后才可以提取。   
2、材料不全,提取租房公积金是需要相关材料的,主要有住房公积金联名卡、身份证等材料,不同目的提取公积金所需材料也不同,若准备不全,或材料不真实的话,就会提取不通过。
3、公积金提取不出来最常见的原因就是以上两个,第一个不满足提取条件的话暂时性无法解决,只有等满足提取条件才行,若是因为材料不全,可以问一下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员,然后及时的补充材料就行。   
看完以上的介绍,相信大家对于公积金为什么提取不出来这个问题有了更全面的了解。最后提醒:公积金里面的钱提不出来不要急,可以放在里面后面再提取,而且里面的钱是有利息的。
拓展资料
一、公积金,专业术语,拼音为gōng jī jīn,通常是指住房公积金,有时也指 公司公积金。自2017年7月1日起,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已全部可以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办理。逐步实现实现“账随人走、钱随账走”。同时,大力推进异地贷款服务,满足缴存职工跨地区购买住房的资金使用需求。 2016年2月18日,根据央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完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形成机制的通知》,2月21日起,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由现行按照归集时间执行活期和三个月存款基准利率,调整为统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执行。
二、住房公积金的这一定义包含以下五个方面的涵义:
1、住房公积金只在城镇建立,农村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2、只有在职职工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无工作的城镇居民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离退休职工也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
3、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职工个人缴存,职工个人缴存部分由单位代扣后,连同单位缴存部分一并缴存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
4、住房公积金缴存的长期性。住房公积金制度一经建立,职工在职期间必须不间断地按规定缴存,除职工离退休或发生《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断。体现了住房公积金的稳定性、统一性、规范性和强制性。
5、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规定存储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储金,具有两个特征:一是积累性,即住房公积金虽然是职工工资的组成部分,但不以现金形式发放,并且必须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设的专户内,实行专户管理。二是专用性,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款专用,存储期间只能按规定用于购、建、大修自住住房,或交纳房租。
三、职工只有在离退休、死亡、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户口迁出原居住城市时,才可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按我国规定,企业都应该给职员存储住房公积金,不分国有企业和私营企业。

公积金为什么提取不出来

公积金提取不了,很可能是因为:

1.职工不符合提取条件:

而要想成功提取住房公积金,职工需得符合以下情形之一方可: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无房户支付超出家庭收入规定比例的房租;偿还住房贷款本息;外地务工人员离开本市;户口迁出本市;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享最低生活保障或因重大事故、重大疾病导致家庭生活困难;出境定居;离休/退休;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2.提取次数已达规定上限:

比如若是购房并使用房贷的情况提取住房公积金,那一般每月可提取一次;而购房一次性付款的情况提取住房公积金,每季度可提取一次,一年最多提取四次;

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则每年只能提取一次。

3.提取额度超出规定限额:

比如购房并使用房贷的情况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总额不应超过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购房一次性付款的情况提取住房公积金,每季度提取时可以进行全额提取;

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则每年一次可全额提取,年提取总额不应高于年房租总额。

除此之外,若住房公积金账户被封存,封存满半年以上或公积金停缴24个月且账户已封存的情况才能去进行提取。

为什么公积金提取不了

住房公积金提取不了的原因具体如下:
1、职工(含配偶)购买自住住房的,累计提取额不得超过购房合同总价款的80%,超过部分不予以提取;
2、职工(含配偶)建造,大修自住住房的,累计提取额不得超过工程总价款的80%,超过部分不予以提取;
3、职工(含配偶)装修自住住房的,只能办理一次装修提取,提取额不超过10万元,超过部分不予以提取;
4、职工大修、装修自住住房的,代际之间不予以提取;
5、职工为了改善居住条件,购买第二套自住住房的,累计提取额不得超过第二套购房合同价款的80%,且要扣减购买第一套自住住房已提取额,超过部分不予以提取;
6、用住房作抵押物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6个月内不予以提取;
7、职工(含配偶)购建房五年以上的不予以提取;
8、2018年6月9日公积金新政出台前所购买自住住房家庭(父母、配偶、子女)之间不予以提取;
9、职工为他人公积金贷款提供担保的,不予以提取;
10、偿还商业住房贷款提取总额不超过贷款本息总额,超过部分不予以提取;
11、购建、大修、装修、租房、偿还贷款本息提取间隔时间不足12个月的,不予以提取;
12、大病提取,医保报销部分不予以提取;
13、职工离、退休,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工作调离本市,本人及配偶公积金贷款未还清的不予以提取;
14、工作关系在本市内调动的,只能办理转移,不予以提取;
15、职工本人有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而委托其他人办理的,需提交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无授权委托书的,不予以办理;
16、资料不真实、不完整的,不予以提取。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住房公积金提取不出来怎么回事?

住房公积金如果提取不出来,很可能是以下几点原因导致的:
1.不符合提取条件;
2.超过提取次数上限;
3.超过提取额度限制;
4.提供的材料不全或不真实。
而大家需要注意,要想提取住房公积金,首先条件是得符合如下情形: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2.无房户支付超出家庭收入规定比例的房租;
3.偿还住房贷款本息;
4.家庭经济困难、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或因重大疾病/事故致贫;
5.外地务工人员离开本市,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6.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7.户口迁出本市;
8.出境定居;
9.离休、退休;
10.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其次,关于住房公积金提取次数规定如下:
1.购房并使用房贷:每月可提取一次;
2.购房一次性付款:每季度可以全额提取一次;
3.无房户支付超出家庭收入规定比例的房租:每年可以全额提取一次;
4.偿还住房贷款本息:月冲是每月可以提取一次;年冲是每年可以全额提取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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