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期权转让是什么

当前位置:首页 > 房产知识 来源:威海房产网时间:2023-06-07 17:1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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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期权转让是指购房者在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了预购商品房合同之后,在商品房尚未竣工交付使用之前,由于购房者一方原因,把原来因签订购房合同而获得的权利转让给他人。投资型或投机型的房屋期权转让,就是俗称的“炒楼花”。
1简介
什么是房屋期权转让?
是指购房者在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了预购商品房合同之后,在商品房尚未竣工交付使用之前,由于购房者一方原因,把原来因签订购房合同而获得的权利转让给他人。投资型或投机型的房屋期权转让,就是俗称的“炒楼花”。
2屋期权转让风险
案例分析:有朋友买了一套房子,现在还没有交房,因为某些原因她不想再供这套房了。现在我想把这个房子接下来,是否有风险?
专家:你这种情况属于房屋期权转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的规定,房屋期权转让是非法的,这种转让房产的方式也是被禁止的。而且从现实操作的角度而言,这种方式对于买卖双方特别是买方也存在着很大的风险。
首先,签订的合同协议具有不合法性。买卖双方签订的买卖合同,因为违反了上述法律条款是无效的,不受到法律的保护。
其次,有可能存在卖方加价的情况。因为买卖双方从签订合同到房屋竣工交付有一个时间差,在这段时间内,如果房屋价格出现上扬,卖方有可能会改变主意要求加价。在这种情况下,因为购房合同自身不受到法律的保护,因此买方有可能不得不接受这种加价,使自身利益受到侵害。
最后,办理产权证比较麻烦。如果初始登记的是卖方的名字,那么买方在变更的时候,必须要经过卖方的配合,程序手续会比较麻烦。

期房转让的程序是什么,有哪些步骤

法律分析:一、具备权益转让条件

权益转让必须在其转让的标的(房屋)尚处在期房阶段方能实现。期房转化为现房在实践中有两个条件:一是预购人与开发商签署了房屋交接书,二是开发商办理了房地产初始登记手续,取得了新建商品房房地产权证(大产证)。当前述两个条件中的任何一个成就时,期房概念消失,权益转让受到阻碍,预购人可以待取得该房屋的房地产权证(小产证)后,以二手房过户的形式实现转让。

二、征得开发商同意

根据《上海市房地产转让办法》的规定,期房权益转让只有在预购人尚未付清预售商品房总价款时,才必须取得开发商的同意。预购人在已经付清预售商品房总价款时,只要书面通知开发商即可。但在实践操作中,由于部分房地产交易中心的操作惯例对于上述两种情况并不区别对待,所以预购人(转让人)均需取得开发商的同意,方能实现权益转让。开发商通常采用在预购人(转让人)与受让人签订的《权益转让书》上加盖公章的形式,表明其同意。

三、买卖双方缴纳契税

权益转让中的转让人(预购人)具有双重的法律地位,他既是向开发商预购期房的买方,又是向受让人转让房屋期权的卖方,因此在开发商、转让人(预购人)和受让人之间形成了连续的两次交易行为。根据契税纳税义务人的法律特征,权益转让中的转让人(预购人)必须缴纳其与开发商形成的预售合同关系所产生的契税,而权益转让中的受让人则应当在申领以其为权利人的小产证时缴纳权益转让协议关系所产生的契税。

四、权益转让的法律后果

根据《上海市房地产转让办法》的规定,预售的商品房转让时,预售合同载明的权利和义务随之转移。因此,当权益转让中的转让人(预购人)实现了期房的权益转让后(以权益转让书完成预告登记为标志),他就从法律上解除了在预售合同中与开发商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而由权益转让中的受让人继受。受让人日后可以直接与开发商进行房屋交接、办理产权过户(申领小产证)等手续,并以合同向对方直接追究违反预售合同的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三条 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教你期房怎样转让?

1、预售商品房的购房者如果尚未支付全部购房款,应当先征得开发商的同意方能同受让方签订新的买卖合同。如果已支付完全部购房款,应当将房屋再转让的情况通知开发商。并且通过开发商协助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的买受人的变更,或办理转让合同登记备案手续。2、如果不能办理买受人的变更或者转让合同登记备案,或者房屋所有权证很快就能取得,买卖双方也可以约定在出卖方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后多长时间内办理房屋过户手续。但由于此种方式有一定风险,建议请律师起草相关合同条款。3、如果出让方在购房时办了按揭贷款手续,受让方也需要办理按揭贷款,双方应到原贷款银行征询能否办理转按揭手续,如果能办理转按揭,双方可按银行规定直接办理;如不能办理转按揭手续,出让方应当先还清银行按揭贷款,再办理相关转让手续。

房产期权是什么意思

期权是指一种合约,该合约赋予持有人在某一特定日期或该日之前的任何时间以固定价格购进或售出一种资产的权利。 期权定义的要点如下:

1、期权是一种权利。

2、期权的标的物。

3、到期日。

4、期权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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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权利划分

按期权的权利划分,有看涨期权和看跌期权两种类型。

按期权的种类划分,有欧式期权和美式期权两种类型。

按行权时间划分,有欧式期权、美式期权、百慕大期权三种类型。

股票期权交易(StockOptionsTrading)是指期权交易的买方与卖方经过协商之后以支付一定的期权费为代价,取得一种在一定期限内按协定价格购买或出售一定数额股票的权利,超过期限,合约义务自动解除。

期权(option),又叫选择权,是一份合约,给与期权买家在特定日期或之前以特定价格买入或卖出标的资产的权利(而非义务)。

期权与股票和债券一样,也是一种证券。

同时它也是一种具有约束力的合约,具有严格限定的条款和特性。

期权交易的原理可以这样来理解。

比如你看中了一套房子,但你手头紧,4个月内没有足够的现金来购买。

于是你跟房主商量,希望房主给你一个选择权,你可以4个月内以80万元买入该房子。

房主同意了,但是为了获得这个权利,你需要支付2000元的价格。

房主给你的这个权利就是期权,这2000元就是期权费。

这个例子展示了期权的两个重要特征。

首先,如果你买了一份期权,你有权利但没有义务去做什么事情。

你可以让期权到期一直不执行。

在这种情况下,你损失的是购买期权的全部费用(也就是2000元)。

第二,期权是一种与标的资产相关的合约,因此期权属于衍生品,也就是说它的价值是从别的东西衍生出来的。

参考资料

股票期权是怎么回事?_财经_中国网

谁能给解释一下关于房地产买卖中的术语啊

1、 房产 是指房屋经济形态,在法律上有明确的权属关系,在不同的所有者和使用者之间可以进行出租出售或作其它用途的房屋。 2、 地产 是指土地财产,在法律上有明确的权属关系,地产包含地面及其上下空间,地产与土地的根本区别也就是有无权属关系。 3、 房地产 是房产和地产的总称。是指土地及附着在土地上的人工构筑物和建筑物及其附带的各种权利(所有权、管理权、转让权等)。 4、 房地产业 是以土地和建筑物为经营为对象,从事房地产开发、建设、经营、管理以及维修、装饰和服务的集多种经济活动为一体的综合性产业。 5、 房地产开发 是指在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上按照使用性质的要求进行基础设施、房屋建筑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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