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权证和房产证的区别
产权证和房产证的区别如下:
1、名称。产权证全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一般简称为不动产权证,而房产证全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权证》,一般简称为房屋所有权证。
2、内容。房产证的内容包括权人、共有情况、房屋坐落、登记时间、房屋性质、规划用途、房屋状况和土地状况,产权证的内容除了包含以上房产证的内容外,还增加了使用期限、取得价格、镭射防伪标签和不动产单元号等内容。
3、印章。产权证的发证单位是不动产登记中心,它是统一负责不动产登记的工作部门,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确定,其印章格式为“某某县国土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专用章”,而房产证的发证单位是当地的房地产管理局或者当地的人民政府,印章格式为“某某市房地产管理局”。
4、费用。办理产权证,需要测绘一次土地面积和房产面积、缴纳一次测绘费用和制证成本费,所有手续都在不动产登记中心完成,而办理房产证,需要进行两次测绘、缴纳两次测绘费用和两次制证成本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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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证和房产证的区别
自2015年3月1日起,《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将正式进入实施阶段,新的“不动产权证”和居民手握的“房产证”存在以下区别:不动产证的外页除了写着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外,在其右上角写有不动产登记抵押权、异地登记、查封登记等登记类型,并且内页内容规定了权利人、证件种类、证件号、共有情况、权利人类型、登记原因、使用期限、取得价格(以万元/平米为单位)等信息;而房产证的外页只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产权证,并无其它内容,并且内页内容只包括了房屋所有权人、共有情况、房屋坐落、登记时间、房屋性质、规划用途、房屋状况和土地状况等信息。
因此,不动产权证的内容比房产证的内容更加详细,不动产权证对使用年限进行了明确规定,明确了房屋可以使用的起止日期,以及房屋取得价格,让交易更加透明化、明确化。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四条 国家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
不动产登记遵循严格管理、稳定连续、方便群众的原则。
不动产权利人已经依法享有的不动产权利,不因登记机构和登记程序的改变而受到影响。
第八条 不动产以不动产单元为基本单位进行登记。不动产单元具有唯一编码。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立统一的不动产登记簿。
不动产登记簿应当记载以下事项:
(一)不动产的坐落、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用途等自然状况;
(二)不动产权利的主体、类型、内容、来源、期限、权利变化等权属状况;
(三)涉及不动产权利限制、提示的事项;
(四)其他相关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房产证与产权证的区别
房产证和产权证区别是:
1、产权证比房产证产权内容更详细。房产证的内页内容仅包括房屋所有权人、共有情况、房屋坐落、登记时间、房屋性质、规划用途、房屋状况和土地状况;
2、产权证的封面为红色,证书的全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里面除了权利人、共有情况、坐落位置等原来房产证内容外,还增加了镭射区、不动产单元号、使用期限等内容。
3、“房产证”对房屋使用年限和房屋价格采取了规避态度,而“不动产证”则对使用年限进行了明确规定。
扩展资料:
房屋产权证具体又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但有些地方也可能是由房屋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统一开据的《房地产权证书》。买房人即使交了房款,办了入住手续,但从法律意义讲,房子还是不属于买房者所有。
《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规定:国家实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房屋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依法拥有房屋所有权,并对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力的惟一合法凭证。
房产证,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的证件。即《房屋所有权证》,是国家依法保护房屋所有权的合法凭证。房屋所有者凭证管理和使用自己的房屋。
房产证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共有权证,在通常意义上,房产证是房屋所有权证的简称,是由不动产登记机关发放的证明房屋所有权归属的书面凭证。
房产证具有以下显著特点:
1、房产证只能由房地产主管机关发放。
2、房产证是对特定房屋所有权归属的书面证明,并可记载特定房屋共有状况以及是否设定担保物权等状况。基于一物一权主义,房产证以一房屋一房产证为原则,即一个具有独立建筑结构与使用功能的房屋 (包括区分所有的房屋)只有一个所有权,在不动产登记上只能有一项所有权登记,并且据此只能发放一个房产证。
3、房产证只能向特定房屋的所有权人发放,如房屋系共有,在房屋所有权证之外,还可向共有权人发放共有权证。
4、房产证是登记机关在对特定房屋权属情况进行登记之后,向特定权利人发放的权属证明,房产证的内容应与登记簿的内容相一致。
参考资源来源:百度百科-房产证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产权证
房产证和产权证有什么区别
产权证和房产证的区别:产权证是权利人依法管理、经营、使用和处分房地产的凭证。现在颁发的房产证是由原《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合二为一,统一制作的房地产产权凭证。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二百一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产权证和房产证的区别
房产证是产权证的一种。房产证全称《房屋所有权证》,特指经过房管部门审核,将房屋所有人记载到房屋登记簿,并向房屋所有权人发放的一种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是权利人享有房屋所有权的证明,由房管部门管理。而产权证则包含了多种财产,包括房屋、土地、海域、林木、车辆等,由相应产权登记的主管部门管理。产权证同时记录除所有权外的其他权利,包括抵押权等。目前对于经登记才生效的产权制度,主要是针对不动产。我国已经开始实施不动产权统一登记制度,建立不动产权登记簿。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规定,不动产权博记载了不动产的坐落、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用途等自然状况;记载了不动产权利的主体、类型、内容、来源、期限、权利变化等权属状况;同时记载涉及不动产权利限制、提示的事项以及其他相关事项。
【法律依据】
《房屋登记办法》第二十五条房屋登记机构应当根据房屋登记簿的记载,缮写并向权利人发放房屋权属证书。《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