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住房公积金可以代办吗
住房公积金原则上不允许别人代取的,特殊情况下符合相关条件的可以让别人代取。但是为了方便职工进一步优化服务,允许以下三种代支行为:
1、允许直系亲属(配偶、子女、父母)代支公积金。由配偶、子女、父母办理支取的,另需提供本人身份证、结婚证或户口簿、缴存职工本人银行账户,提取款项只能拨入职工本人银行账户。
2、缴存职工因故确实无法本人办理提取,代办人又不是直系亲属或无法提供直系亲属证明的,原则上由单位代办,但款项必须拨到缴存职工所在单位账户,由单位负责转付职工本人。
3、除上述两种情况,缴存职工委托他人办理的,必须提供公证部门出具的委托他人办理公证书及复印件,否则不予办理。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三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在受委托银行设立住房公积金专户。
单位应当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后,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帐,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等情况。
第三十四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职工有权督促单位按时履行下列义务:
(一)住房公积金的缴存登记或者变更、注销登记;
(二)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转移或者封存;
(三)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连云港公积金怎么提取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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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公积金提取出来可以通过点击连云港的公积金提取进行提取,具体操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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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第二十七条 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
第二十八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保证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的前提下,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可以将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国债。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得向他人提供担保。
第二十九条 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应当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立的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专户,用于建立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准备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管理费用和建设城市廉租住房的补充资金。
第三十一条 地方有关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和使用情况的监督,并向本级人民政府的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通报。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时,应当征求财政部门的意见。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在审批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和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时,必须有财政部门参加。
第三十二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编制的住房公积金年度预算、决算,应当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提交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每年定期向财政部门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报送财务报告,并将财务报告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三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依法接受审计部门的审计监督。
能否代办住房公积金提取?
公积金提取经本人授权可以代办。代办提取公积金应当提交本人身份证件、代办人身份证件、委托授权书、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单位出具的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至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通过到受托银行支用提取。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连云港公积金怎么提取出来
提取连云港公积金的具体流程如下:
1、首先,需要申请的员工应提前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提交相关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员工所在单位的有关上级部门对材料进行审核,并在相关材料(即申请书)上加盖单位公章。
2、其次,员工需再次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经办部门提交相同的证明材料和加盖单位公章的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所有申请材料将被审核再由相关人员。
3、然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进行多次核实。自受理之日起,在2个工作日左右作出批准或不批准撤回的决定,并尽快将批准结果通知申请人。
4、最后,取得取款资格的申请人持取款凭证、个人身份证等相关材料,于10个工作日内到银行办理。需要注意的是,办理有时间要求,到期后需要重新申请。
拓展资料:
1)连云港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单位认定标准。如果职工家庭(包括借款人、CO借款人及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下同)在购房地和住房公积金存放地没有住房,且夫妻有无房贷记录(包括商品房贷款和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下同),为首套房。职工家庭在购房地或住房公积金存放地无住房,且夫妻双方名下只有一份住房贷款记录;而如果购房地和住房公积金存放地只有一套房,且夫妻双方名下没有房贷记录或者只有同一份房贷记录的,是第二间房子。支持职工基本住房消费需求。支持职工刚性需求和改善自住住房需求。职工家庭在我市购买二套房以下的,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时,职工家属不得有未偿还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确认为两套以上的,不发放贷款。
2)连云港个人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并能按规定提供合法有效证件的,可向本单位咨询,申请提取本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购买、建设、改建或大修自住住房所有权;退休或退休;完全丧失工作能力或严重残疾为常见情形之一,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出国定居或在港澳台定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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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提取经办人按要求填写《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
2、单位核实同意并加盖单位预留印鉴章;
3、提取经办人携带申请书、相关提取证明材料以及提取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到管理中心审批窗口提出申请;
4、管理中心审批同意后,打印《住房公积金支取书》机制票据,提取经办人仔细核对票据内容无误后签字确认;
5、管理中心审批人检查签字后,在《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首页填写交易号并加盖业务章,同时在机制票据第一、二联加盖业务章及审批人私章;
6、提取经办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和盖章后的《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及机制票据第一、二联到指定经办银行办理提取手续。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