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儿子交的首付,被儿子和前女友卖掉重新买了一套大的,现在房子还能要回来一些吗?

当前位置:首页 > 政策法规 来源:威海房产网时间:2025-01-19 17:14:37

我离婚之前给儿子买房的首付钱,在法庭上能要回来吗?

通常被认为是夫妻共同财产,即使首付款是由一方支付的,也应被视为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夫妻应根据当地法律,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分割共同财产,包括购买的房屋。 因此,在法庭上,一般情况下,双方离婚时购买的房屋和首付款都将被纳入夫妻共同财产范畴,按照当地的法律程序进行公正合理的分割,如果其中一方提供了更多的财产或首付款,法院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作出相应的裁决。但这一点具体情况会因国家、地区、法律等多种因素而异,需要根据当地的法律规定进行具体分析。

父母在子女结婚首付买的房,房子卖后,父母想要回,怎么分配?

既然是子女结婚前父母付的首付买的房子,那房子卖掉后,父母可以要回自己付的那部分首付的钱,不管当初是赠予还是什么原因,房子卖掉后,父母的那部分都是应该属于父母的

父母出钱给儿子买的房,如果儿子离婚,儿媳妇有权分房产吗?

您好,不同情况下,房子在法律上的性质是不同的。如果是婚前,父母出资全款买房,并落到儿子一个人名下,那么这属于儿子的个人财产,儿媳妇是无权要求分房的,如果落到夫妻名下,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儿媳妇是有权分房的。如果结婚后,一方父母全额出资,落到孩子一人名下,有约定的按约定,没有约定的,那么是会存在争议的,实践中既有可能是儿子的个人财产,也有可能是夫妻的共同财产,即使是最坏的结果,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还是可以从出资、家庭情况等方面作争取。

父亲以儿子的名义买了一套房子,儿子拿这一套房子去银行抵押贷款,我有权收回吗?

房子做银行抵押贷款主要是房子的产权人就可以,房产证既然是儿子的名字,儿子就有权申请抵押贷款,父亲的行为属于赠与性质,房子已经在儿子名下,是不能收回的。

父母出钱买房子写的儿子的名字能要回来吗?

不能要回来,但如果有特殊约定的话,儿子违反约定的能要回来。 《民法典》第二百零八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您好,房产如果是由父母出资购房,并事先也有约定说明,子女在违背了约定的情况下,父母是可以通过法律手段收回的。 具体来说,父母出钱给子女买的房子,房产证是子女的名字,这是一种赠与行为,房屋已经交付,除非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才可以撤销并收回房屋,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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