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武汉公积金缴存基数有没有上限,最高缴存基数是多少?
武汉市住房公积金也已设立缴存上限,其计算公式为:单位月平均工资的3倍×(5%-15%),依单位情况不同,具体缴存比例在5%-15%之间,但最高不得超过15%。据管理中心筹资处负责人介绍,按照这个公式计算,武汉市职工公积金月缴存额约在80元-800元之间(单位和个人缴存之和),最高上限约在每月1000元左右。 为何设立缴存上限?该负责人解释说,这是为了减少高收入群体在税收方面所享受的优惠———个人住房公积金是无需交纳个人所得税的。另外,由于单位也要为职工缴存同样比例的公积金,设立上限还有防止高收入者过多享受单位缴存额度的目的。 据悉,由于武汉市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是以单位平均工资为基数进行计算的公积金最低标准缴纳
法律分析:公积金最低交多少,这没有明确规定,具体要看各地不同的政策和企业及个人的比例。根据《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企业与个人的缴费比例在8%至12%之间。按2000元确定缴费基数的,按8%缴纳。然后企业和个人每人交160元,每月加起来就是320元的公积金。公积金的计算公式为:“个人和单位每月缴纳的公积金金额”等于“上月工资平均值”乘以“住房公积金比例”。按照规定,一般企业和个人缴费比例最低是8%,但是职工个人也可以根据自身的需求和企业约定缴纳公积金高于8%,只要不超过12%即可。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2014年武汉住房公积金最低和最高标准是多少?什么是公积金的基数?怎么算?请了解的人士回答,要最新
依据2013年《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规定,2014年度武汉地区中心城区在岗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基数不得低于1300元,新城区不得低于1020元。 2014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应按2013年度职工本人月平均工资(即职工2013年度工资总额÷12)核定。 2014年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继续执行武汉地区现行的政策,即职工和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8%;有条件的单位可以根据各自实际情况提高缴存比例,但最高比例均不得超过12%。公积金缴纳比例基数多少
公积金缴纳是有很多用处的,不仅可以买房还可以租房使用的,但是这个缴纳基数是需要计算的。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法律分析】:住房公积金个人和公司的缴交比例都是1比1,通常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
公积金最低缴纳基数是多少?1、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计算到元,元以下四舍五入)+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计算到元,元以下四舍五入)。
【举例】某职工月平均工资为2978元,则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2978*7%+2978*7%=208+208=416元。
2、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设上、下限。按上述公式计算得出的月缴存额,如在规定的上、下限范围之内,则按实确定,如超过上限或不到下限的只能按上限或下限计算。
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1820元,下限为180元。
【举例】某职工月平均工资为15000元,则度其按缴存比例计算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15000*7%+15000*7%=2100元。由于2100元超过了1820元,因此其度住房公积金实际月缴存额应为1820元。
【举例】某职工月平均工资为800元,则度其按缴存比例计算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800*7%+800*7%=112元。由于112元不到180元,因此其度住房公积金实际月缴存额应为18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