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公积金贷款买房如何办理
异地公积金贷款,能买房,公积金异地买房贷款流程如下:
1、公积金异地购房贷款的职工本人或其委托人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根据职工申请,核实职工缴存贷款情况;
2、核实无误的,应按规定时限履行贷款审核审批手续,并将结果反馈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宽郑。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洞链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纳巧孙担。
公积金贷款买房,但是辞职了怎么办
1、如果当事人离职后,还依旧留在公积金所在的当地工作,那么原单位公积金账户就会与新单位的账户合并;
2、但是如果当事人离职后去外地工作,并且外地的工作单位建立了住房公积金账户,则可以将在当地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转移到外地住房公积金账户内
异地公积金贷款买房如何办理
异地公积金贷款买房办理流程如下:
1、开具证明。借款职工到缴存地中心开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
2、贷款申请。借款职工到购房地中心提出异地贷款办理申请,并持有购房地中心需要提供的贷款资料;
3、审核审批。购房地中心应在七个工作日内完成贷款受理、审核和审批工作,决定是否准予贷款并通知借款职工结果;
4、贷款签约。异地贷款审批通过后,借款职工到购房地中心或承办银行当面签订借款合同及相关附属合同、单据等书面文件;
5、贷款担保或抵押。购房地中心负责办理并保管抵押(预)登记;
6、贷款发放。房屋抵押(预)登记后,购房地中心或承办银行收妥房屋抵押(预告)登记权属证明后发放贷款,并将《缴存证明》回执反馈至缴存地中心。缴存地中心应建立职工异地贷款情况的明细台账;
7、异地贷款备案。缴存地中心开具的《缴存证明》、购房地中心发放的贷款等情况均通过全省住房公积金OA平台备案并查询。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异地公积金贷款买房如何办理?
要在异地申请公积金贷款买房的话,按如下步骤进行操作即可:
第一步:到公积金缴存地的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管理中心核实职工缴存公积金情况后,就会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第二步:到购房所在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异地公积金贷款手续,将《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及相关的身份证明、购房合同、收入证明等资料提交上去。之后管理中心会展开审核,待结果出来后就会反馈给公积金缴存地的管理中心。
第三步:公积金缴存地的管理中心会对客户异地贷款情况进行标识,并建立职工异地贷款情况明细台账。客户与管理中心签订好贷款合同,以及办理好抵押等相关手续后,管理中心就会进行放款(款项一般先发放至客户本人银行卡里,之后再由系统划拨至房地产开发商指定账户)。
异地公积金贷款买房如何办理
由于不同城市的贷款业务有所差异,所以职工应向其所在城市的公积金管理核心进行异地贷款业务咨询,公积金管理核心一次性告知贷款所需审核的材料。
职工本人或其委托人向缴存城市公积金核心提出申请,缴存城市公积金核心根据职工申请,核实职工缴存贷款情况,对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头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经结清的缴存职工,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贷款城市公积金核心受理职工异地贷款申请后,向缴存城市公积金核心核实《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信息真实性和完整性,核实无误的,按规定时限履行贷款审核审批手续,并将结果反馈缴存城市公积金核心。缴存城市公积金核心对职工异地贷款情况进行标识,并建立职工异地贷款情况明细台账。
异地公积金贷款买房如何办理
法律分析:1、借款人前往A地公积金中心咨询; 2、借款人向Z地公积金中心提出贷款申请,公积金中心进行核实,核实无误的,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3、A地公积金中心受理借款人贷款申请,对《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进行核实,若核实无误,公积金中心对贷款进行审核审批; 4、A地公积金中心发放贷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