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单位职工参加集资房算违规吗?有什么作用吗?

当前位置:首页 > 房产知识 来源:威海房产网时间:2024-08-29 17:15:28

单位集资房,非本单位人员可以购买吗?可以拥有全部产权吗?

1、单位集资房,非本单位人员不可以购买,因为集资房一般都是为了解决本单位职工住房困难,多少有点福利性质,以及便于管理等问题,所以一般情况下非本单位人员不可以购买。 2、如果本单位人员购买后剩余的余量房,非本单位人员可以购买,但要求你出全价、可以拥有全部产权。

集资建房是违法的吗

集资建房不违法。 集资房 指的是国家行政机关或者单位通过归集资金的方式建设的房屋。集资房的筹建资金一般由政府、单位、职工三方面共同承担。职工个人可按房价的全额或者部分出资。集资房在建材供应、税费等方面,政府都会给予部分减免政策。 集资房的权属按照出资比例确定,例如由单位无偿提供国有划拨土地,由职工全额出资所筹建的集资房,职工可以取得房屋100%产权。如果职工只部分出资,另一部分由企业出资,则职工仅能拥有其出资部分的产权。根据我国现行政策,只有郊区职工住房困难的企业才能建设集资房。 如果集资房的产权已经过户到员工名下,在缴纳 土地出让金 后,该集资房可以在市面上交易。也就是说,针对集资房,如果员工没有办理 产权过户 手续,没有缴纳土地出让金,则不可以进行买卖交易。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 距离城区较远的独立工矿企业和住房困难户较多的企业,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住房建设规划的前提下,经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利用单位自用土地进行集资合作建房。参加单位集资合作建房的对象,必须限定在本单位符合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职工集资建房政策

一、集资房政策一般由国有单位出面组织并提供自有的国有划拨土地用作建房用地,国家予以减免部分税费,由参加集资的职工部分或全额出资建设,房屋建成后归职工所有,不对外出售。产权也可以归单位和职工共有,在持续一段时间后过渡为职工个人所有。属于经济适用房的一种。 二、集资房政策是指改变住房建设由国家和单位全包的制度,实行政府、单位、个人三者共同承担,通过筹集资金,进行住房建设的一种办法。职工个人可按房价全额或部分出资,政府及相关部门在用地、信贷、建材供应、税费等方面给予部分减免。 三、集资房政策对于住房困难户较多的工矿区和困难企业,经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和单位发展计划

某单位集资建房,我不是该单位职工,买这样的房子有风险吗,在线等,哪位高人帮忙回答一下,谢谢!

有风险,目前这种房屋买卖的纠纷我们遇到很多。由于集资必须要以单位职工的名字,房屋修建到房产证办下来需要很长一段时间,房屋价格又不稳定,到了交房的时候就出现很多问题,大多是出卖人不愿意出卖而主张单位集资房不能由单位之外的人购买为由主张合同无效,这样虽然可以退你房款,但是同样的价钱早已买不了同样的房屋了。还有的就是单位本身不允许职工将房屋出卖,到时候办产权的时候不配合,而不能将产权办到购房人名下,建议你对该单位有关的政策详细了解。

请问购买集资房受法律保护吗?

  集资房是改变住宅建设由国家和单位包的传统制度,实行政府、单位、职工个人三方面共同承担建房成本,通过多方筹集资金进行房屋建设而不通过市场购买而直接分配的一种房屋。那么,购买集资房受法律保护吗,下面为您介绍,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

  购买集资房受法律保护吗,主要内容如下:

  集资房买卖受不受法律保护,这取决于集资房买卖有没有违法。根据目前的法律规定,集资房的买卖是受到严格限制的。根据《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的规定,单位集资房是按照经济适用房处理的。集资房买卖的条件是:

  1、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

  2、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上市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具体交纳比例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政府可优先回购;购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标准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

  因此,只要符合上述规定的集资房买卖就是受法律保护的。此外,各地在具体的集资房政策上可能存在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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