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房产证后可以备注份额吗

当前位置:首页 > 房产知识 来源:威海房产网时间:2024-11-05 11:25:44

房产证上可注明份额吗

法律分析:可以。房产的产权是按份共有的,依据房屋登记办法的规定,房产证在登记的时候应该对产权人的份额进行记载。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由两个以上单位、个人共有。共有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按照其份额享有所有权。房屋登记中“注明份额”,旨在认定按份共有权,房地产登记机关应予办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八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房产证上能不能明确份额

法律分析:可以在房产证上注明份额。建设部发布的房屋登记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共有房屋由共有人共同申请登记。房屋登记中注明份额的目的是为了确定份额归属,应当由房地产登记机关办理。但申请登记时,当事人必须提供各人份额的书面材料,必须经相关当事人确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九条 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百七十条 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第三百七十一条 以遗嘱方式设立居住权的,参照适用本章的有关规定。

房产证上可以注明夫妻各占比例吗

一、房产证上可以注明夫妻各占比例吗
1、房产证上面可以标注产权比例,共有产权人可以按份共有,也可以自行约定产权比例共同共有,并在产权证上面对约定的产权比例进行标注。房产证名字前后有区别:排在前面的是持主产权证的人,排在后面持共有权证。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房产证夫妻份额比例怎么定
房产证夫妻份额比例怎么定具体如下:
1、产权证上有明确的产权份额。如在申办时没有注明,产权部门就会按产权登记人数,平均分配份额。如想从新明确比例,办理房屋析产登记就可以了,只收登记费;
2、房产证写两人名字,没注明各自份额的,属共同共有,就是双方共同拥有该套房屋的权利,两个共有人的权利是相等的。如果要分比例,原则上是自行约定。如果判决离婚,法院才按各自提供的依据裁定比例;
3、夫妻双方在结婚后购房,离婚时已经领取产权证,并且没有按揭贷款或者按揭贷款已经还清的房产,对这类房产的分割比较简单,平均分割,按照现在的市场价格进行评估,由愿意或应当接受该房产的一方支付一半的价格给对方;
4、夫妻双方在结婚后购房,已经取得产权证,但是尚有部分贷款尚未还清,由得房的一方支付现在房屋市场价值的一半给对方,尚未还清的贷款由得房的一方自行偿还。

房产证上能明确份额吗

房产证上能明确份额。一般情形下为按份共有人可以明确份额。根据《 不动产登记 暂行条例》第八条第三款的规定,不动产登记簿应当记载以下事项: (一)不动产的坐落、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用途等自然状况; (二)不动产权利的主体、类型、内容、来源、期限、权利变化等权属状况; (三)涉及不动产权利限制、提示的事项; (四)其他相关事项。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九十八条的规定,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按照其份额享有所有权。《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八条第三款不动产登记簿应当记载以下事项: (一)不动产的坐落、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用途等自然状况; (二)不动产权利的主体、类型、内容、来源、期限、权利变化等权属状况; (三)涉及不动产权利限制、提示的事项; (四)其他相关事项。《民法典》第二百九十八条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按照其份额享有所有权。

房产证上能明确份额吗

法律分析:房产证上能明确份额。一般情形下为按份共有人可以明确份额。

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八条 不动产登记簿应当记载以下事项:

(一)不动产的坐落、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用途等自然状况;

(二)不动产权利的主体、类型、内容、来源、期限、权利变化等权属状况;

(三)涉及不动产权利限制、提示的事项;

(四)其他相关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九十八条 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按照其份额享有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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