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适用房是小产权房吗? 经济适用房是不是小产权房,是不是**好不要买

当前位置:首页 > 房产知识 来源:威海房产网时间:2024-11-08 17:15:58

经济适用房是小产权房吗

经济适用房并不是小产权房子,在满了五年后,经济适用房是可以赚商品房的,但也不是说真正的属于自己,而是属于国家的,住宅是有70年产权的,并不能说经济适用房五年之后就属于自己。

经济适用房是小产权房吗

经济适用房不是小产权,小产权房主要是指在集体土地上建造的房屋,这些房屋没有国有土地使用证,只能在村集体内部转让。 经济适用房是政府主导的经济适用房产品,土地也由政府提供的,只要是满五年以后就可以通过交纳土地出让金变成商品房。

经济适用房五年之后就属于自己的吗

经济适用房五年以后不是属于自己的,满5年是经济适用房转为商品房的必要条件之一,如果要转换的话还需要把全部的土地出让金交齐,不交土地出让金的话房子一直都会是经济适用房的。买入经济适用房的价格是比较低的,不可能等五年就算是个人所有了。

经济适用房的利率和商品房一样吗

经济适用房的利率是和商品房一样的,没有减免也不会增加,用公积金贷款也是一样的。经济适用房虽然是保障性住房,但是在购房款方面已经有了一定程度的优惠了,所以利率方面基本不可能再有优惠。

不过经济适用房的购房时机比较有限,最好是尽早准备好交公积金,以免购房的时候不能公积金贷款了。

经济适用房是大产权还是小产权

经济适用房是大产权。

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根据国家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安排建设的住宅。由国家统一下达计划,用地一般实行行政划拨的方式,免收土地出让金,对各种经批准的收费实行减半征收。

出售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按保本微利的原则确定。经济适用房相对于商品房具有3 个显著特征:经济性、保障性、实用性。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

经济适用房是国家为解决中低收人家庭住房问题而修建的普通住房,这类住宅因减免了工程报建中的部分费用。

其成本略低于普通商品房,故又称为经济适用房。现在购买经济适用房,需年收入小于等于6万的家庭,当地户口才可购买。

扩展资料:

根据《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

第三十条 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上市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

具体交纳比例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政府可优先回购;购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标准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

上述规定应在经济适用住房购买合同中予以载明,并明确相关违约责任。

第三十一条 已经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又购买其他住房的,原经济适用住房由政府按规定及合同约定回购。政府回购的经济适用住房,仍应用于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

第三十二条 已参加福利分房的家庭在退回所分房屋前不得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已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不得再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第三十三条 个人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在取得完全产权以前不得用于出租经营。

第四十一条 市、县人民政府要加强对已购经济适用住房的后续管理,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对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家庭的居住人员、房屋的使用等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发现违规行为及时纠正。

第四十二条 市、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交易中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

(一)擅自改变经济适用住房或集资合作建房用地性质的,由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罚。

(二)擅自提高经济适用住房或集资合作建房销售价格等价格违法行为的,由价格主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罚。

(三)未取得资格的家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或参加集资合作建房的,其所购买或集资建设的住房由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限期按原价格并考虑折旧等因素作价收购。

不能收购的,由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责成其补缴经济适用住房或单位集资合作建房与同地段同类普通商品住房价格差,并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法予以处罚。

第四十三条 对弄虚作假、隐瞒家庭收入和住房条件,骗购经济适用住房或单位集资合作建房的个人,由市、县人民政府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限期按原价格并考虑折旧等因素作价收回所购住房,并依法和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出具虚假证明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经济适用房

经济适用房是小产权房吗?

经济适用房不是小产权房,两者区别:

一、供应对象不同:

1、经济适用住房的供应对象是城市中低收入家庭和住房困难户。

2、“小产权房”的原对象为本集体内的居民。

二、建设方式不同:

1、经济适用住房直接由政府组织建设。

2、“小产权房”由村集体或开发商建设。

三、土地取得方式不同:

1、经济适用住房的土地性质为政府划拨。

2、“小产权房”的土地性质为集体或违法占用耕地。

四、享受的政策不同:

1、经济适用住房,在建设和销售过程中,政府可以减免部分规费。

2、“小产权房”在立项时也享受有关政策的优惠。

五、定价方式不同:

1、经济适用住房由政府定价。

2、“小产权房”的价格由村集体或开发商共同决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经济适用房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小产权房

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小产权房到底有什么区别?

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小产权房的具体区别:

1、供应对象不同:经济适用住房的供应对象是城市中低收入家庭和住房困难户;“小产权房”的原对象为本集体内的居民;商品房的对象是自然人。

2、建设方式不同:经济适用住房直接由政府组织建设;“小产权房”由村集体或开发商建设;商品房则完全是按市场运作方式建设。

3、土地取得方式不同:经济适用住房的土地性质为政府划拨;“小产权房”的土地性质为集体或违法占用耕地;商品房的土地则是通过“招拍挂”的形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

4、享受的政策不同:经济适用住房,在建设和销售过程中,政府可以减免部分规费;“小产权房”在立项时也享受有关政策的优惠;商品房则全额缴纳。

5、定价方式不同:经济适用住房由政府定价;“小产权房”的价格由村集体或开发商共同决定;商品房的价格则由市场决定。

扩展资料:

一、商品房买卖的注意事项:

1、尽量选用当地政府部门推荐使用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3]。

2、警惕不公平条款,特别是补充协议,一定要保持高度警惕。

3、现场签约时,必须看清楚预售证原件上所有信息,对合同条款必须详细查看,逐一细读。

4、聘请专业律师参与。

5、以补充对补充。

6、集体签约。

二、经济适用房的注意事项:

由于经济适用房在项目位置、建筑规划设计等方面存在这样或那样的差别,所以在购买时应该注意以下一些问题。

1、位置

虽然经济适用房的价位人们能接受,但人们不能接受的是它的位置。因为位置即代表着长期的交通。经济适用房项目大部分均位于城乡结合地区。

有些经济适用房小区到市区的公交线路和可选择的站点又相对较少,几年后的事至少无法让购房者牺牲已有工作或事业。

2、户型

购买经济适用房时,同样要搞清分摊面积、使用面积等概念,充分考察户型。购买时追求大面积的同时也增加房价、物业管理等费用,应更注重居室功能。在有条件进行户型选择时,应尽量以专业衡量标准去做选择。

3、合同

按新《合同法》规定,实行约定优先原则,所以在合同或补充合同中的条款必须签订全面。

4、交房

房建好后,通过相关主管部门的竣工验收和装修装饰等程序后便可入住了,在开发商交房时别忘了向开发商要“使用说明书”和“质量保证书”两书。这过程的许多问题最好都一一搞清楚为佳。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商品房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经济适用房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小产权房

经济适用房属于小产权房吗?经济适用房有房产证吗?

通常经济适用房不是小产权房,经济适用房有房产证的,但是必须满五年才可以买卖。 经济适用住房、住宅合作社集资建设的住房项目。 住满五年方可上市交易,5年期以缴纳契税取得完税凭证时间或房屋所有权证发放的日期为准。 预购的经济适用住房转让时,受让人必须已经取得经济适用住房购房资格,并办理预售转让登记手续,转让价格不得超过原预购单价。 满五年后的经济适用住房交易时,出售人按成交价的10%缴纳综合地价款,购房人不需要补交成交价格3%的土地出让金。 以原价出售已购经济适用住房的,新的购房人必须取得经济适用住房购房资格,超标的按规定补交综合地价款。 满5年后,按市场价出售时,其成交价低于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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