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转出转入是什么意思
法律分析:住房公积金转移是指因职工工作变动,而由原工作单位将其住房公积金余额转入到新工作单位为该其设立的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行为,转移公积金之后可以继续缴纳。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四条 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自办妥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公积金转入封存办是什么意思?
公积金账户的封存是指单位与职工中断工资关系(但仍保留劳动关系)致使住房公积金缴存中断,其住房公积金账户无法转移且又不符合销户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时,中断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应予封存。
内容拓展:
职工因下列情形之一致使住房公积金缴存中断,其住房公积金帐户无法转移且职工又不符合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时,中断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帐户应子封存;封存的住房公积金帐户为封存户:
单位变更或终止时,无法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转移手续的。
职工合同期满,不再延期或合同期内被解聘,未在其它单位就业的;
职工辞职或被单位辞退、除名,未在其它单位就业的。
职工被判刑、劳教的。
职工与单位协议保留社会保障关系的,但本人自愿通过原单位继续缴存的除外。
职工进再就业中心,原单位已关闭或停产的。
职工停薪留职,但本人自愿通过原单位继续缴存的除外。
职工因其他情况中断工资收入的,经本人申请,其住房公积金帐户予以封存。
住房公积金的转移和封存是什么意思?
住房公积金封存是什么意思
公积金转入集中封存账户什么意思
一、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单位会将职工的公积金帐户转至“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集中封存专户”。
当缴存职工与新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后,就可以将原来封存的公积金帐户告知新单位经办人,让其将职工的公积金帐户转至新单位就可以继续缴纳公积金了。
二、住房公积金集中封存是指职工调出原单位或者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未落实新单位或者新单位未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
以及单位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单位专办员、清算组织、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申请将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从一个单位账户转移到公积金中心指定的集中封存账户下的情形。
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是指职工种种原因致使住房公积金缴存中断,其住房公积金账户无法转移且又不符合销户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时,中断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应予封存;封存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为封存户。封存户的关系在封存单位。
《北京住房公积金封存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了加强住房公积金封存管理,保障住房公积金封存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北京市实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若干规定》、
《北京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及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所辖封存人员账户管理,封存的类型具体包括:单位内部封存,是指职工与单位暂时中止工资关系但仍保留劳动关系的,将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在该单位账户下封存;
已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不清晰未转出的封存职工,仍在单位账户下封存
信息清晰集中封存,是指职工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在规定时间内未找到新单位或新单位未建立住房公积金,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无法转入新单位且账户信息清晰的,由原单位持职工相关材料到分中心、管理部办理集中封存。
信息不清晰集中封存,是指原封存库职工和已灭失单位封存职工中个人账户信息不清晰的,由分中心、管理部办理集中封存。
第三条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各分中心、管理部设立信息清晰集中封存户和信息不清晰集中封存户,管理集中封存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各分中心、管理部负责办理集中封存人员账户转移、提取、计息、对账、查询等业务。
缴存单位负责办理本单位内部封存人员的账户转移、提取、补缴等业务。
第四条 职工与单位暂时中止工资关系但仍保留劳动关系的,单位自停发工资之日起,三十日内为职工办理单位内部封存手续。
第五条 单位应自与职工解除(终止)劳动关系之日起三十日内,持职工身份证复印件到所属分中心、管理部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集中封存手续。
第六条 单位濒临撤销、解散、破产的,原单位或清算组织应在单位主体终止前携带单位终止的法律文书或其他有关终止文件、职工身份证复印件到所属分中心、管理部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集中封存手续。
对于欠缴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应按照《北京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办理。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三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在受委托银行设立住房公积金专户。单位应当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账,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等情况。
公积金办理封存业务是什么意思
公积金封存全称为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封存,是指单位与职工中断工资关系(但仍保留劳动关系)致使住房公积金缴存中断,其住房公积金账户无法转移且又不符合销户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时,中断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应予封存。
员工公积金封存办理条件:1、员工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但是还未重新上岗;2、员工所在单位被撤销;3、员工所在单位破产或被兼并,员工并未和新单位签订劳动合同;4、员工被单位辞退还未重新上岗;5、其他原因需要办理封存。
拓展资料
公积金封存全称为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封存,是指单位与职工中断工资关系(但仍保留劳动关系)致使住房公积金缴存中断,其住房公积金账户无法转移且又不符合销户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时,中断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应予封存。等你进了新的公司就可以启封,也有公司不封存的;
由下一家公司转移的·职工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尚无新单位就业的,原单位应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入中心托管专户管理。
职工在下列情况下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封存手续:
被兼并或破产企业的职工未与新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
职工所在单位撤销的;
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未重新上岗的;
职工辞职或被单位辞退、开除、未重新上岗工作的;
职工在服刑、劳教期间的;
经批准缓缴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在批准缓缴期限内的;
其它原因需要封存的。
职工账户在封存状态时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但因购买自住住房的可以提取账户内余额。
为了加强对住房公积金封存管理,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者的合法权益,制止单位随意封存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的行为,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公积金条例》,制定本办法。
职工因下列情形之一致使住房公积金缴存中断,其住房公积金帐户无法转移且职工又不符合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时,中断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帐户应予封存;封存的住房公积金帐户为封存户:
1、单位变更或终止时,无法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转移手续的;
2、职工合同期满,不再延期或合同期内被解聘,未在其它单位就业的;
3、职工辞职或被单位辞退、除名,未在其它单位就业的;
4、职工被判刑、劳教的;
5、职工与单位协议保留社会保障关系的,但本人自愿通过原单位继续缴存的除外;
6、职工进再就业中心,原单位已关闭或停产的;
7、职工停薪留职,但本人自愿通过原单位继续缴存的除外;
8、职工因其他情况中断工资收入的,经本人申请,其住房公积金帐户予以封存。
前款第 1-4项所列系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封存户,第5-8项所列系未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封存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