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统建楼和小产权有什么区别

当前位置:首页 > 房产知识 来源:威海房产网时间:2024-12-17 17:15:02

统建楼和小产权的区别

区别在于定义不同。
小产权房是一些村集体组织或者开发商建筑在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或是由农民自行组织建造的,并由乡镇政府而不是国家颁发产权证的房产。而统建楼是统一建设的意思,是由社区居民集资建的楼,是政府为解决本地城镇居民的住房困难,专门修建的用于解决特别困难户的拥挤住房问题的住房。
从价格上看,小产权房适合大众人群购买。消费者购房观念发生转变,无论是自住还是投资,小产权房是购房首选俨然成为一种消费趋势。

集体产权和小产权房有区别吗?

集体产权房和小产权房有的区别:

一、集体产权房屋修建在集体土地上,不能办理房屋土地使用证,不属于私产,不能上市交易。小产权房子没有房产证,且后期不会下证,是没法贷款的,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或村颁发,所以也称之为乡产权房。

二、集体产权房修建是由区政府直接审批,不到房管局登记,居住者没有对房屋的完全独立产权,有的仅是农村集体房产权。小产权房有国家颁发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且购房合同在国土房管局不会备案。其所谓的产权证也不是真正和有效的产权证。

三、集体产权房不能买卖、置换、赠与、继承、析产、转让等,如进行上述行为,也会因该行为违,在土地使用期限届满时无法申请继续使用该土地。

小产权房是在集体建设用地上建成的,即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子,只属于该农村的集体所有者,外村农民不能购买,个人想要转让小产权房,必须在购买满五年之后才能够进行,且必须补交土地出让金,否则便不能够上市交易。



扩展资料:

购买集体产权的房子的注意事项

1、行为违法,不受法律保护:

集体产权房屋对外出售本身就是一种违法行为,一旦产生纠纷,法律是不予保护支持的。

2、出现纠纷购房者境地尴尬:

如果因面临房屋拆迁、继承等各种因素,如果卖房者对自己的出售行为感到后悔,鉴于集体产权的对外销售本身就是一种违法行为,出卖人完全有权利重新要回自己的房子。

3、不能享有房屋的产权:

购买这类房屋,不能享有房屋的产权,而是居住使用权。而通常的商品房,购买者享受的是完全独立产权,有自己的房屋产权证。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集体租赁住房与“小产权房”有本质区别


集体产权和小产权的区别

法律分析:集体产权房和小产权房有的区别:

1、集体产权房屋修建在集体土地上,不能办理房屋土地使用证,不属于私产,不能上市交易。这类房屋的修建是由区政府直接审批,不到房管局登记,居住者没有对房屋的完全独立产权,有的仅是农村集体房产权,即业内所称的"乡产权",乡产权并非字面意义上由某一级政府颁发的产权,而是在某些乡村里,当地政府未经国家许可,便将村里的土地交给开发商,并由其建设并公开出售的商品房。

2、“小产权房”不是法律上的概念,而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通常所谓的“小产权房”,也称“乡产权房”,是指由乡镇政府而不是国家颁发产权证的房产,即是一些村集体组织或者开发商打着新农村建设等名义出售的、建筑在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或是由农民自行组织建造的“商品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八条 在保护和开发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土地以及进行有关的科学研究等方面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由人民政府给予奖励。

第九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买村委统建楼和劳民自建房有区别吗

从法律来说,区别不大,都是属于小产权房,但从长远来看,买村委统建房相对农民自建房有保障,因为你至少可以拿到村委那边发给的产权证(小产权),但从农民那里买的话,不一定能办到这个证

集体产权房和小产权房有什么区别

法律分析: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小产权房通常是指在中国农村和城市郊区农民集体的土地上建设的用于销售的住房。由于集体土地在使用权转让时并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因此这类住房无法得到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的产权证,而是由乡政府或村委会颁发,所以也称乡产权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八条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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