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廉租房怎么申请?经过打听,本人具备申请廉租房的条件,不知道怎么申请

当前位置:首页 > 房产知识 来源:威海房产网时间:2023-05-27 17:20:06

南宁廉租房申请条件

法律分析:申请廉租住房保障应当具备的条件:

(一)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市政府公布的低收入标准;

(二)家庭人均现有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市政府公布的住房困难标准;

(三)家庭成员均具有本市城区城镇非农业常住户口满一年以上;

(四)家庭成员均需在本市城区范围内实际居住生活;

(五)家庭没有违法生育行为或者违法生育行为已经按照人口和计划生育有关法律法规处理完毕;

(六)家庭成员相互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者抚养关系。包括申请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等。

法律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七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个人怎么申请廉租房?需要什么条件?

廉租房怎么申请:

1、申请廉租房住房保障的家庭,应当向户口所在街道办事外或者乡镇人们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即可;

2、申请人向所在街道提出申请的时候应该准备好以下资料,首行申请人应该拿本人身份证和户口本;其次是申请人的结婚证还有现在所居住的住房情况证明。后,申请人按要求填写有关部门的《核定表》及其其它的一些所需的资料。

3、经街道或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收到申请家庭交的材料后,应该及时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申请材料不全的和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该在5日内补齐资料,对其资料进行初审,如果没有通过,街道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应该书面告知审核不通过的原因。

4、廉租房政策以市区低收入家庭无房户为补助对象,按照“适当增量、严格审核、先租后补、阳光操作”的原则,认真抓好廉租住房新增货币补贴户审核及已有补贴户复核工作的各个环节,真正把实事办实、好事办好。

廉租房申请条件:

1、申请人必须有所在城镇的户口,廉租房申请人户籍登记地在本区,取得本市户籍满一定年数方可申请。

2、申请廉租房的家庭人均收入与当地廉租住房政策规定的收入标准相符合;

3、没有住房的或者拥有私有住房和承租公有住房的,家庭住房人均使用面积应低于一定数额、且申请人和家庭成员近几年内未出售或者转让过房产,申请廉租房住房必须是在本地没有房子的,而且近也不准备买房的人员。

4、申请廉租

廉租房怎么申请

廉租房并入公租房进行管理,而申请公租房的流程是:
1、申领人审查是否符合申请条件,符合申请条件的,准备申请材料;
2、向所在地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提交准备的材料,由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进行审查
3、审查符合申请条件的,进入轮候名单,在轮候期内安排公共租赁住房
一、需要准备的材料是:
1、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
2、已婚家庭成员的婚姻证明,离异的提供离婚证。
3、居住地住房情况证明(《房屋租赁合同》、《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屋产权单位的证明)。
4、按要求填写并经有关部门认定的《核定表》(须提供原件)。
5、低保和优抚家庭提供民政部门核发的低保或优抚证明。
6、原住房拆迁的家庭须提供拆迁补偿协议。
7、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公租房申请的条件是:
1、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2、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3、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以上就是关于廉租房怎么申请的相关内容,大家如果符合相关条件可以去所在地住房保障部门提出申请,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对你有所帮助。

法律依据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第八条申请人应当根据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应当书面同意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核实其申报信息。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材料。
对在开发区和园区集中建设面向用工单位或者园区就业人员配租的公共租赁住房,用人单位可以代表本单位职工申请。

廉租房如何申请,申请条件有哪些

如何申请:1、由廉租房申请人(户主)持上述申请文件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提出廉租房申请。2、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受理申请。3、经过初审、公示、复核程序确定申请人的申请资格。4、进入选房环节(由于现阶段廉租房源的数量不足可能需要按实际困难程度顺序选房)

一、廉租房如何申请,申请条件有哪些
(一)如何申请:
1、由廉租房申请人(户主)持上述申请文件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提出廉租房申请。
2、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受理申请。
3、经过初审、公示、复核程序确定申请人的申请资格。
4、进入选房环节(由于现阶段廉租房源的数量不足可能需要按实际困难程度顺序选房。)
5、缴存拆迁补偿安置费、公布配租结果。
6、签约、入住。
(二)申请条件:
1、申请人具有5年以上当地城市常住户口;
2、申请人必须是当地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或最低收入家庭;
3、申请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
4、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并一起共同生活的;
5、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经当地房管部门确认他处没有住房的。
二、不得申请廉租房的条件
1、单身(含离异)申请人未满35周岁。但经民政部门认定的社会救济、社会救助的孤儿除外;
2、离婚不足2年的;
3、在5年之内有住房转让行为且转让住房的建筑面积超过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的,不纳入保障范围。但申请家庭成员中直系亲属因患重大疾病转让住房并提供有关证明的除外;
4、领取城镇居民社会保障金的被拆迁人,在拆迁补偿中已按《石家庄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四十五条规定政策获得补偿安置的;
5、靠户口所挂靠的地址不存在或不是居住房屋的;
6、拥有轿车或经营性机动车的;
7、兴建、购买商业用房或高标准装修现有住房的;
8、出资安排子女出国留学或就读高收费学校的;
9、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不得申报的情况。
三、申请廉租房需要的文件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家庭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定期抚恤金领取证》或《定期定量补助领取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4、房屋尚未拆迁的,需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公有住房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区拆迁办开具的房屋拆迁证明。
5、房屋已拆迁的,需提供《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
6、配租申请人有其他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公有住房租赁合同》。

怎样申请廉租房 有什么条件

申请廉租房需要以下条件:(一)申请家庭人均收入符合当地廉租房政策确定的收入标准;(二)申请家庭人均住房面积符合当地廉租住房政策确定的面积标准;(3)申请家庭成员中至少有一人是当地非农业常住户口;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五)符合当地廉租住房政策规定的其他标准。
《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申请、审核及退出管理办法》第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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