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权人和房产证上名字的区别

当前位置:首页 > 房产知识 来源:威海房产网时间:2024-06-08 08:15:19

产权证和房产证的区别有哪些

房屋的证件主要有两种,一种是产权证,另一种就是我们常见的房产证了。那么产权证和房产证的区别有哪些呢?

产权证和房产证的区别有哪些:

1、名称不同

两者的名称是不同的,其中前者为不动产权证。后者为房屋所有权证。

2、内容

两者内容也各不相同,前者在后者内容的基础上,还增加了使用期限、获得价格、镭射防伪标签和不动产单元号等等。而后者只包含产权人、共有情况、房屋位置、登记时间、规划用途、房屋情况和土地情况等等。

3、印章

两者的印章也不同,前者的发证单位是不动产登记中心,这种单位一般是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相关法律来确定的,其印章格式为“XX县国土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专用章”。而后者的发证单位是房地产管理局或者人民政府,印章格式为“XX市房地产管理局”。

4、费用

两者的费用不同,前者在办证时,需要测绘土地和房产面积,并缴纳一次测绘费和制证费用,其所有的手续都在不动产中心完成。而后者在办证时,需要两次测绘,缴纳两次测绘费和制证费。

5、版本

两者版本也各不相同,前者有两个版本,分别为集成版和单一版,其中集成板是记录了同一个人在同一个登记管辖范围内拥有多个不动产的权利,主体是权利人。单一板是记录了一个不动产上单元的权利,范围主体是不动产单元。而后者只有一个单一板,没有集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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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上写一个人和两个人的区别

一、房产证写一个人和二个人区别大吗

1,依《民法典》规定:婚后财产属于夫妻双方,你们这个房子应属于夫妻共有,写谁的名字都行。

2,写上两个人的名字是对你们双方权利的明确,利于以后此财产的处理(比如买卖)。发生法律纠纷时更加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3,如果被一方私下处置的话(理论上需要你出委托书,否则不能过户。)你可以像法院申请撤销一方与第三人之间的合约,当然善意第三人除外(这个善意的认定是个技术活。)

二、房产证上的名字怎么看

1、 房产证上有名≠有房子产权

房产证上面加名字并不一定有房屋的产权。房产权利效力来自于房产登记,房子作为不动产物权,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需要经依法登记,才会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法律效力。

所以,如果你的房产证与不动产登记簿两者记载不一致的,又没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吃亏的还是你。所以在进行产权分配的时候,一定要在不动产登记簿上添加你的名字,你才有房子的产权。

2、房产证上没名,你也可能有房屋产权

如果是领结婚证后买的房子,就算是只写一个人的名字,也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就算是父母全资买下的房子,如果没有明确说明是赠予其子女,也还是夫妻共同财产,没有名字的一方同样有房屋产权份额。

对于婚后买的房子,房产证写一个人和二个人区别并不大,如果是婚前财产就要看双方是如何协商的,要看具体情况,包括付款人、是否按揭、按揭由谁还等等,婚前财产写谁的名字就是谁的个人财产,并不会因为结婚而转化为共同财产。在办理房产证的过程中,如果您有什么疑问欢迎来咨询我们的律师。

产权证和房产证的区别

产权证和房产证的区别:

1、名称不同:不动产权证和房产证最大的区别就是名称不同,房产证全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权证;不动产证全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

2、内容不同:房产证和不动产证在内容上就有很大的区别:房产证包含房屋所有权人、共有情况、房屋坐落、登记时间、房屋性质、规划用途、房屋状况和土地状况;而不动产权证对比房产证增加了镭射区、不动产单元号、适用期限等内容。

3、发证机关不同:不动产权证和房产证的发证机关不同,房产证印章:发证机关是市(县)房地产管理局(房产管理局)或市(县)人民政府。不动产权证印章:不动产登记机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确定的、统一负责不动产登记工作的部门,如:“XX县国土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专用章”。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产权证

房产证上的名字就是产权人吗

法律分析:房屋产权人一般可以认为就是房产证上的所有人,特殊情况下也有的产权人并不在房产证上面。房屋产权人是指在法律上共同拥有房屋相关义务和权利的人。房屋共有是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民、法人共同拥有该房屋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房屋共有权保障共有人的权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八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物权公示原则是为保护交易安全,提高效率而在不动产交易中确立的一项重要原则。但是有些不动产的归属争议并不能适用该原则,如错误登记,挂名登记,未予以登记等均应依照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以及相应的证据加以认定。

产权人是不是房产证上的名字

产权人是房产证上的名字。
产权人指的是对财产拥有所有权的人,可以是一人或者是多人。房屋的共有指的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民、法人共同拥有该房屋的权利和应承担的相应的义务。
民法典规定,不动产物权设立以登记为准,而房产证加名是属于物权登记的情形,所以房产证加名后,拥有房屋的产权。
房产证加名字的方法:
1、如果是贷款买房的话,只能按照谁贷款谁签字的原则进行处理。保证购房合同、贷款合同和房产证上签名统一,其原因是规避银行的贷款风险。如果希望房产两人共有的话,可以申请共有产权证,也就是房产证上依然必须是一个人的名字,附带的共有产权证可以在法律上标志着房产的共同归属。
2、共有产权是指房产证上仍为一个人的名字,但是在共有人一栏有共有人的名字,产房屋的产权属共同产权,可以在公证处公证各自所占份额。
3、不需要办理两个证件,如果需要其房产为两个人共同拥有的话,可以在办理房产证时,申请产权共有,就是在房产证的共有人一栏申请填写共有人的姓名。房产证上依然必须是一个人的名字,附带的共有产权可以在法律上标志着房产的共同归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六条
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第三百六十七条
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
第三百六十八条
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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