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户口迁入条件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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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德位于广东省的南部,经济发展较好,因为很多外地人口来顺德工作,打下经济基础后都会选择在这里买房居住,户口也想要迁过来,大家要知道,迁户口并不简单,需要符合一定条件才行,下面我们来看看顺德户口迁入条件有哪些。
一、迁入条件
申请人在佛山市拥有合法产权住宅房屋(比如说商品房、二手房、自建房),同时已获得住宅房屋权属证书(比如说房产证、不动产权证),可以申请积分入户,也可以按顺德区市外迁入准入条件直接到公安机关申请、办理落户手续;若符合顺德区人才入户条件的,可以优先按顺德区人才引进政策直接提出落户申请。
二、所需材料:
1、申请人填写《入户申请审批表》,提供完备的资料并亲自到受理窗口办理,
2、相关单位受理后,将申请人提交的相关资料通过“佛山市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查询并且审核,大概耗时5个工作日左右。
3、申请人资料交区行政服务中心审批,审批后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作出批准决定的,同时签发《准予迁入证明》,不批准的,会通知申请人。
4、符合入户资格的,相关部门通知申请人到区行政服务中心领取入户卡。
5、持卡人凭入户卡及相关资料到当地公安户籍管理部门办理入户手续,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以随迁(注意事项:理随迁入户的配偶和18岁以下未成年子女,须与申请人同一户口簿),若逾期未办理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入户资格。
文章结语:其实户口迁移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过程比较麻烦,手续也比较繁琐,因此在办理户口迁移前一定要去当地相关部门了解清楚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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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啥在顺德容桂买二手房不能入户口
二手房是可以上户口的,不能上户口的情况比较特殊,有以下几种常见情况: 1、该地区已经拆迁规划,户籍已经冻结,只能迁出不能迁入; 2、房屋面积达不到当地户籍标准;如外地户口迁入重庆,要求人均面积30平米以上,不足30平米的房屋就无法落户,60平米的房屋就只能迁入2个人。 3、原户籍未迁出;很多地区都要求一房一户,原房东售房时未把户口迁出,新业主户口就无法落户进来。 二手房过户基本程序:签买卖合同、递件、交税、完税过户、领证。不同地区有时程序不同,比方有可能先交税再递件。 签买卖合同是指:买卖双方连同中介方(如果有的话),就房产价格、交楼方式、付款方式等的协商签合同。 递件是指:买卖双方本人带相关购买顺德房屋可入户口吗
可以。 延伸阅读: 办理对象:个人(办理本业务免费) 办理条件: 市外户籍人员在我市购买商品房(不含二手房和自建房),已办理房产证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校学生及独生子女不受此限)可申请入户: 应1: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取得助理级专业技术、技师以上资格的; 应2:在我市投资、兴办企业,注册资金20万元以上; 应3:在我市缴纳社会保险费连续3年以上。 所需材料: 1 、 已按要求填写的《入户申请审批表》和申请人书面入户申请。(均收原件) 2 、 《户口簿》(属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口簿》地址页和申请人的《常住户口登记卡》)、《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等交外地户口想入户顺德的条件?
迁入的类型不同,所需要的条件不同。例如购房入户:
1、办理条件
(1)在佛山市自有合法产权住宅房屋(含二手房、自建房),已获得住宅房屋权属证书(房产证、不动产权证),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全日制在校学生不受年龄限制)、父母可以在房屋所在地按以下情形申请入户。
(2)2018年12月31日前(含当日)已获得住宅房屋权属证书的,可在2019年12月31日之前(含当日)申请入户。
(3)2018年12月31日前(含当日)尚未获得住宅房屋权属证书,但按照规定已完成网上认购(含二手房),且房屋已完成不动产首次登记,购房业主在2019年3月31日前完成办理不动产权属证书的,可在不动产权属证书登记之日起3个月内申请入户。
(4)2018年12月31日前(含当日)尚未获得住宅房屋权属证书,但按照规定已完成网上认购(含二手房),房屋尚未完成不动产首次登记的,购房业主在不动产首次登记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办理不动产权属证书,可在不动产权属证书登记之日起3个月内申请入户。
2、所需材料:
(1)按要求填写的《入户申请审批表》。
(2)申请人、随迁人的居民身份证(年满16周岁或以上必须提供)、居民户口簿。属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口簿地址页和本人的常住户口登记卡。
(3)入户地址房产证件(产权须为本人或配偶)。两人以上(含两人,不包括夫妻、父母与未成年子女)共同购买一套(幢)房屋的,只允许拥有产权大于或等于该房产共有人的平均数的一名产权人及办理条件所列亲属入户。
且需提供其他产权共有人放弃入户的公证书、律师见证书或产权共有人持身份证现场签署放弃入户声明书。夫妻、父母与未成年子女共有的,提供亲属关系证明。
(4)配偶随迁的,提供结婚证;父母随迁的,提供亲属关系证明;在校就读成年子女随迁的,提供亲属关系证明及所在学校出具的全日制在校就读证明。未成年子女随迁的,需提供小孩出生医学证明、父母的结婚证,父母离婚的,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或法院调解书、法院判决书。
父母离婚的未成年人户口跟随抚养权属方(经抚养权属方同意可跟随另一方,由抚养权属方现场签署同意声明书或提供公证书、律师见证书)迁移;非婚生育的现场签署非婚生育说明。
(5)以上需审核证明材料(其中[(1)(2)(3)为必选项,(4)为如有则必选项),证明收原件,证件查验原件收复印件(身份证由受理单位复印,其它复印件由申请人提交)。
扩展资料
一、办理流程
1、申请迁入。到迁入地公安机关户政窗口申请。
2、审核审批。迁入地公安机关在审核、审批后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作出批准决定的,同时签发《准予迁入证明》,不批准的,同时通知申请人。
3、办理迁出。申请人凭《准予迁入证明》到原户籍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出,领取《户口迁移证》。(符合省内户口一站式迁移条件的,无需此步骤。)
4、办理迁入。申请人持身份证、《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户口迁移证》第二联、迁入人员的身份证、入户地址户口簿(立户除外)到申请入户的公安机关户政窗口办理入户手续。(符合省内户口一站式迁移条件的,申请人无需提供《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户口迁移证》第二联。)
二、注意事项:
1、符合省内户口一站式迁移条件的,公安机关作出批准决定后,不再签发《准予迁入证明》,网上转交原户籍地核准迁出后,通知申请人持身份证、迁入人员的身份证和原籍户口簿、入户地址户口簿(立户除外)到申请入户的公安机关户政窗口办理入户手续。无需到原户籍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出。
2、个别窗口由于业务量过大,采取“全预约”(即须先预约才能办理)的方式办理业务,详情请参阅《佛山市公安机关各级户政窗口地址及办公时间》。
参考资料:佛山市公安局网-购房入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