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贷款需要征信报告吗

当前位置:首页 > 房产知识 来源:威海房产网时间:2024-11-12 17:15:27

公积金贷款是否看征信

办理公积金贷款要查看个人征信的,以中国人民银行的征信报告为主。如果你的信用不符合要求,那么你就无法办理贷款。对信用的要求为: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2年内的信用报告中没有任何一笔贷款或信用卡还款连续拖欠3期(含)或累计拖欠6期(含)。没有逾期未还的贷款或者投资信用卡未还的。
公积金贷款对征信的要求:
(1)借款申请人或配偶信用卡和贷款有逾期尚未偿还的本金或利息的;
(2)最近24个月内,借款申请人或配偶贷款业务和信用卡业务逾期合计10次以上的;
(3)最近24个月内,借款申请人或配偶拖欠贷款本金或利息连续3期或累计6期以上的(信用卡单笔逾期金额在1000元以上的,次数计入贷款逾期次数);
(4)最近24个月内,借款申请人或配偶采用到期一次性还款方式,拖欠贷款本金或利息90天以上的。
(5)借款人或配偶信用卡或贷款出现非正常状态的;
(6)五年内有违规使用住房公积金行为的;
(7)公积金贷款出现过涉案诉讼情况的,将取消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资格;
(8)公积金中心认为可能存在重大风险的情况。
一、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
1、初审
由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包括申请人资格、贷款额度、贷款期限,初审合格以后,由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出具《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
2、评估
申请人持《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到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指定的评估机构,对所购买的房屋价值进行评估。经济适用房不需要评估。
3、审核
申请人持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以及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要求的初审材料到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进行贷款审核。如果审核合格,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会开具《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
4、办理担保手续
申请人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按照自己选择的担保方式办理担保手续。如果选择抵押+保证的方式,保证人应该出具书面的担保函;如果选择抵押+保险或第三人保证的方式,应该到保险公司投保或到担保机构办理委托担保手续。
5、签订借款合同。
6、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与受托行签订委托贷款协议。
7、借款人直接向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受托行业可根据需要,代为收集借款人申请资料,统一交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审核、审批。
8、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对每笔贷款金额、期限、利率审批同意后,与受托行签订委托贷款合同。
9、受托行按照委托贷款合同约定,与借款人分别签订《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抵押合同》、《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质押合同》和《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保证合同》后,办理借款手续。
10、受托行将贷款直接划入售房方在受托行开立的指定账户。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公积金贷款看征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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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公积金贷款要查看个人征信的,以央行的征信报告为主。如果你的信用不符合要求,那么你就无法办理贷款。
大部分城市都规定了单笔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比如成都单笔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60万元;广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个人最高额度为50万元,申请人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最高额度为80万元。
扩展资料:
一,公积金贷款是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享受的贷款,国家规定,凡是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均可按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规定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2012年部分城市放松公积金贷款条件,其中山东临沂市9县自2012年6月1日起,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将由20万元提高至30万元。
2014年10月,由住建部、财政部、央行三部门发文,包括放松公积金贷款条件、推进异地贷款、降低中间费用、取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保险、公证、新房评估和强制性机构担保等收费项目,减轻贷款职工负担。其中,连缴6个月的职工即可申请公积金贷款(现行为12个月)。[1][2]
2017年8月15日,由住建部等联合发布通知称,自2015年9月1日起公积金贷款买二套房首付取消2成首付。
二,贷款条件
1.只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就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者要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即申请贷款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因为,如果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行为不正常,时断时续,说明其收入不稳定,发放贷款后容易产生风险。
3.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因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满足职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时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种"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
4.贷款申请人在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时,除必须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外,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当职工有其他债务缠身时,再给予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就很大,违背了住房公积金安全运作的原则。
5.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办理组合贷款的,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住房贷款的贷款期限必须一致。

公积金贷款不看征信

没有不看征信公积金贷款的,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必看征信。申请贷款时,贷款机构都会要求借款人提供银行流水、征信报告等证明材料,千万不要小看了一份小小的征信报告,要知道,征信报告反映的一些情况是会直接影响申请人申请贷款的审批结果。

法律分析

如果流量远远低于保证精确度的最小流量,将导致无输出(如涡街流量计)或输出信号被当作小信号予以切除(如差压式流量计),这对供方来说都是不利的,有失公正。为了防止效益的流失,对于一套具体的热能计量设备,供需双方往往根据流量测量范围和能够达到的范围度,约定某一流量值为“约定下限流量”,而且约定若实际流量小于该约定值,按照下限收费流量收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可以根据需要设置计量检定机构,或者授权其他单位的计量检定机构,执行强制检定和其他检定、测试任务。执行前款规定的检定、测试任务的人员,必须经考核合格。这一功能通常在流量显示仪表中实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区的需要,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经上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使用。企业、事业单位根据需要,可以建立本单位使用的计量标准器具,其各项最高计量标准器具经有关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使用。计量检定工作应当按照经济合理的原则,就地就近进行。计量检定必须按照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进行。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由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制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九条 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第六百七十一条 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第六百七十二条 贷款人按照约定可以检查、监督借款的使用情况。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向贷款人定期提供有关财务会计报表或者其他资料。

公积金贷款不看征信

用公积金贷款买房也查征信,由于公积金贷款涉及到的金额比较大,所以贷款机构会查个人征信,看贷款人是否有偿还本息的能力,查看用户是否有逾期行为,有的公积金管理中心会看近5年的个人信用报告,各地规定时间有所差异,具体以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为准。

公积金贷款看征信报告哪几项

主要分为三大板块,即公共信息、借贷信息、查询记录。

1、公共信息:

看贷款人有没有民事判决记录、强制执行记录、行政处罚记录以及电信欠费等记录。

2、借贷信息:

包括名下信用卡的信息、贷款信息,以从中了解贷款人的还款意愿,并评估贷款人的负债情况,推断出贷款人的还款能力,每家银行每月额度使用情况、已用额度、总授信额度,有没有逾期等;以及贷款人办了哪些机构的贷款,贷款还款情况等等。

3、查询记录:

通常只会显示24个月查询信息,银行主要看近半年的记录,如果像贷款审批、信用卡审批、资格担保等几类硬查询记录过多,会弄花征信,对公积金贷款审批会有影响。

取公积金需要征信报告吗

取住房公积金查征信,有不少城市公积金提取政策都有要求提取时提供个人信用报告。主要是因为一些使用组合贷款的客户,由于考虑商业贷款的利率更高,所以常常会提取公积金用来冲抵商业贷款。公积金中心需要提款人提交个人征信记录来查询,商业贷款还有多少未还清的余额,并以此作为确定公积金提取额度的条件。如果是提取用于偿还公积金贷款,则公积金中心可以通过内部系统查询未还清余额,不需要提供征信记录。住房公积金,就是指国家机关单位和事业单位、国企、城区集体企业、国外投资公司、城区私人企业以及其他城区公司和机关事业单位、非营利性企业、社团组织以及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存款。住房公积金制度实际上是一种住房保障制度,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的一种形式。单位和职工个人必须依法履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义务,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以及单位为其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户存储,归职工个人所有。去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柜台查询。带上本人身份证原件、单位经办人的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去柜台查询。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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