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书撤销后如何撤销房产证?公证书可以撤销吗

当前位置:首页 > 房产知识 来源:威海房产网时间:2024-11-01 11:25:26

公证书要如何撤销?

公证书撤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的相关规定,即第三十九条“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认为公证书有错误的,可以向出具该公证书的公证机构提出复查。公证书的内容违法或者与事实不符的,公证机构应当撤销该公证书并予以公告,该公证书自始无效;公证书有其他错误的,公证机构应当予以更正。”\x0d\x0a第四十条“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对公证书的内容有争议的,可以就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x0d\x0a且应该在《公证程序规则》第六十一条规定的“当事人认为公证书有错误的,可以在收到公证书之日起一年内,向出具该公证书的公证机构提出复查。\x0d\x0a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认为公证书有错误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项公证之日起一年内向出具该公证书的公证机构提出复查,但能证明自己不知道的除外。提出复查的期限自公证书出具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二十年。\x0d\x0a复查申请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载明申请人认为公证书存在的错误及其理由,提出撤销或者更正公证书的具体要求,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范围内行使。\x0d\x0a分析你提出的问题可以发现,你奶奶将一套拆迁房屋经过公证到你父母名下,已经拿到公证书,房子也已经拿了钥匙,只是没有领房产证。事实上的处分行为已经终了,现在的房子的所有权归你爸爸妈妈所有,仅是因为你父母关系不和正闹离婚,而要撤销该公证书,显然不符合上述规定要求。因此,是不能撤销的。

公证书撤销后房产证能撤销吗

公证书撤销以后,房产证是不会撤销的,他们不同形式的。 公证书只是对某一个环节的证明,他和房产证不起到任何影响。

公证过的房子可以取消公证吗

房产赠与公证后能撤销吗?公证后房产赠与合同书能够撤消,但需要合乎法定程序。《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要求,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能撤消赠与:
(一)比较严重损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亲属的合法权利;
(二)对赠与人会有扶养义务且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协议约定责任。
赠与人撤销权,自晓得或是应当知道撤消理由之日起一年内履行。第六百六十六条的规定,赠与人经济情况明显恶变,严重危害其生产运营或是日常生活的,能够不会再履行赠与责任。
房产赠与给孩子需要什么条件?
1、赠与人一定要房屋所有权的拥有者,与此同时务必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赠与的房子应具有合法合规所有权有效证件,不会有产权纠纷;
3、赠与人与受增平均属自行,有书面形式赠与协议书(合同书),并办理公证;
4、房子赠与必须经房产管理行政机关备案、审批,办理房产证更名办理手续;
5、受增人务必按照相关规定缴纳税费;
6、不得为躲避理应履行的法律义务,如负债履行、付款劳务报酬等而设置赠与;也不得为避开政策法规管理方法,如缴纳税费等而开设赠与。总而言之,房子赠与不可伤害集体利益和危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公证程序规则》
第六十二条公证机构收到复查申请后,应当指派原承办公证员之外的公证员进行复查。复查结论及处理意见,应当报公证机构的负责人审批。
第六十四条公证机构应当自收到复查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完成复查,作出复查处理决定,发给申请人。需要对公证书作撤销或者更正、补正处理的,应当在作出复查处理决定后十日内完成。复查处理决定及处理后的公证书,应当存入原公证案卷。
公证机构办理复查,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但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第六十六条公证书被撤销的,所收的公证费按以下规定处理:
(一)因公证机构的过错撤销公证书的,收取的公证费应当全部退还当事人;
(二)因当事人的过错撤销公证书的,收取的公证费不予退还;
(三)因公证机构和当事人双方的过错撤销公证书的,收取的公证费酌情退还。
第六十七条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对公证机构作出的撤销或者不予撤销公证书的决定有异议的,可以向地方公证协会投诉。

公证书可以撤销吗

第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公证活动相关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第二条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起诉请求变更、撤销公证书或者确认公证书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告知其依照公证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可以向出具公证书的公证机构提出复查。

第二、《公证法》第三十九条, 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认为公证书有错误的,可以向出具该公证书的公证机构提出复查。公证书的内容违法或者与事实不符的,公证机构应当撤销该公证书并予以公告,该公证书自始无效;公证书有其他错误的,公证机构应当予以更正。

第三、《公证程序规则》第六十一条当事人认为公证书有错误的,可以在收到公证书之日起一年内,向出具该公证书的公证机构提出复查。

第四、另外, 要想撤销正常的公证委托书,委托人只能收回公证过的委托书,消除受托人的权利外观,别无他法。若没有从受托人处收回公证过的委托书,第三人就有理由认为受托人根据委托书承载的事项办理相关事宜具有法律效力。

扩展资料:

《公证法》

第二十五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第二十六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公证,但遗嘱、生存、收养关系等应当由本人办理公证的除外。

第二十七条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

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内容记录存档。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公证法

请问房产登记如何撤销

房产撤销登记流程如下:
1、还完贷款之后,房主可以直接去申请贷款的银行申请还贷款,申请还款时务必带好这种资料证件,包括相关资料、身份证、还月供的卡、银行借款合同,还有就是钱了,具体事项可以咨询银行。
2、还完以后银行会给房主开具一个已经还清贷款的证明,银行给房主的房产证上也会盖一个已经还清贷款的章,房主再带上房产证本人的身份证和房产证到当地的房产部门注销抵押。
3、还清贷款以后,房产局也会在房产证上盖章,撤销抵押登记。
如果是单独委托代办的,另提交单位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委托书上需委托人盖单位公章;私有房产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有经公证生效的委托书。单位申请办理的以申请表中经办人为准,不用另交委托书。然后直接到房管局抵押办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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