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公租房怎么申请

当前位置:首页 > 房产知识 来源:威海房产网时间:2024-11-01 17:16:04

北京如何申请公租房

为了解决住房困难人员的居住问题,各地政府建造公租房以低价承租给他们。在北京想要申请公租房的人很多,那么需要符合什么条件才能申请,我们该如何申请公租房呢?接下来大家就和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

一、 申请地点

如果申请人拥有北京市户口,并且符合相关申请条件的话,那么可以到户口所在的街道办事处,或者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门进行申请。来北京工作的人员只要符合条件也能够进行申请,大家可以在北京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中心网站上进行申请登记。

二、 申请条件

1、 如果申请人拥有北京市户口,政府对其人均住宅面积、收入有一定的要求。比如说申请人已有住宅,那么需要符合人均住宅面积小于或等于15平方的条件。除此之外,还需要符合3口之间,家庭年收入低于或等于10万元;如果是4口以上的家庭,那么其家庭年收入需要低于或者等于13万元的家庭收入条件。

2、 如果是外省人员来北京工作后,想要申请公租房。那么首先需要拥有同期的暂住证明,申请人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并且拥有连续稳定的工作,能够提供住房公积金或社保证明,其经济条件符合上款规定。并且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北京都没有住房。

3、 符合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条件的轮候家庭。

三、 申请步骤

公租房配租公告发出之后,符合条件的家庭可以到指定的官网进行登记,或者带上户口本、身份证、收入证明等相关材料到住房管部门申请。如果不属于三放轮候的北京市户籍家庭,还需要到住房保障管理部门进行备案。

住房管理保障部门会在规定的时间组织摇号,并将结果公示在网站上。接下来会对获得摇号的家庭进行资格审核,并且在官网上进行公示。最后住房管理保障部门会对通过资质审核的家庭,分批办理好选房、签约等手续。

四、 公租房租赁期限

大家申请了公租房,并不意味着能够一直租住在公租房内。一般公租房的租赁期限都是3年,最长也不超过5年。如果合同到期了,承租人依旧符合公租房申请条件,可以在合同到期前3个月内申请续租。

五、 公租房承租事项

大家承租公租房后,是不能将将公租房转租给其他人的。如果家庭收入困难,比如说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2400元等,符合公租房租金补贴申请的各项条件,可以携带公租房租赁合同、租金代扣银行卡等材料到街道办事处申请公租房租金补贴。

小编总结:关于北京如何申请公租房,小编就介绍到这里了。希望通过阅读本文之后,大家能够对如何申请公租房有所了解。大家想要申请公租房需要及时了解政府公告,在规定的期限内申请登记。

北京公租房申请流程是什么

北京市公租房申请流程:
1、符合北京市公租房申请主体的向住房保障部门提出申请;
2、申请人应如实填报申请表,按要求提交户籍证明或居住证、身份证、劳动或工作合同、住房状况等资料;
3、运营机构受理申请后,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核;
4、终审通过后,符合条件的安排在轮候区。
【法律依据】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第八条
申请人应当根据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应当书面同意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核实其申报信息。

北京怎么申请公租房

1、申请 公租房 首先要满足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2、满足条件后,申请人应当根据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应当书面同意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核实其申报信息。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材料。 对在开发区和园区集中建设面向用工单位或者园区就业人员配租的公共租赁住房,用人单位可以代表本单位职工申请。 3、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经审核,对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应当予以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登记为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对象,并向社会公开;对不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应当书面通知并说明理由。 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可以向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申请复核。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复核,并在15个工作日内将复核结果书面告知申请人。 《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七条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八条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九条

北京如何办理公租房申请?

准备好以下材料到住房城乡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办理。

1、按要求填写的《保障性住房申请家庭核定表》(一式两份);

2、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正反面印在一张纸上);

3、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户口簿,(首页、本人页、变更页印在同一纸张上,正面是首页和本人页,背面是变更页);

4、外省市在京工作人员提供本市公安机关出具的同期《居住证》;

5、已婚家庭成员的《结婚证》,离异的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

6、申请家庭成员承租公房的《公房租赁合同》,或名下住房的《房屋所有权证》等权属证书及其户口所在地的住房凭证;

7、家庭成员工作单位出具的收入、住房证明。

扩展资料:

人才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具备以下条件:

1、在本市无房,或在本市有住房但距离工作单位超过一定距离;

2、本市、本区或园区需要的人才;

3、在本区认定的单位就业或签约达到一定年限,各区认定的行业或单位应符合首都城市战略定位。

具体申请条件,由各区人民政府或园区管理机构结合区域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等因素确定。

符合条件的人才应以单位名义在单位注册地或办公所在地集中申请。用人单位对申请人在编在职等情况进行初审。

各区结合实际确定相关主管部门对人才标准、就业情况、住房情况等进行审核。通过审核的人才家庭可申请登记配租,配租工作采取登记制的方式组织实施。

申请共有产权住房的人才家庭应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本市共有产权住房申请条件;

2、在本区认定的单位就业或签约达到一定年限,各区认定的行业或单位应符合首都城市战略定位。

具体申请条件,由各区人民政府结合本区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等确定。

符合条件的人才应以单位名义在单位注册地或办公所在地集中申请。用人单位对申请人在编在职等情况进行初审,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将初审通过家庭上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对共有产权住房购房资格进行审核。

各区结合实际确定相关主管部门对人才标准、就业情况等进行审核。通过审核的人才家庭可申请登记配售。

参考资料来源:

北京市人民政府-北京公共租赁住房问答(第一期)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优化住房支持政策服务保障人才发展的意见

北京公租房如何申请

1、提出申请:属于本地居民的必须在户籍所在地社区居委会申报,其他人员在就业所在地社区居委会申报。机关、事业和企业单位新就业人员或务工人员向所在单位申请。
2、申领表格。
3、申请人提交相应材料。
4、受理申请:社区居委会或所在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申报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及时受理,并作好登记。申报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社区居委会或所在单位应在2个工作日内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内容和材料。
5、初审:社区居委会或所在单位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完成初审,经初审符合条件的在本辖区、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无异议后,签署初审意见后上报。
6、复审:区管委会、主管单位应自收到申报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要对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及时作出复审意见后上报。
7、终审:市住建局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终审。终审符合条件的,在报纸、网站等新闻媒体上张榜公示,公示期10天,公示期间无异议并终审合格的,签署终审意见并盖章,纳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轮候配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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