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预售合同包括哪些内容?

当前位置:首页 > 房产知识 来源:威海房产网时间:2024-11-06 11:25:17

商品房预售合同必须包括哪些基本内容?

商品房预售合同基本内容:


1、开发商和购房人身份,写明双方的名称地址等;


2、预售商品房的基本情况。包括预售商品房的所在地区、座落、土地使用权证号、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土地使用性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房屋建筑面积、房屋结构、房屋竣工交付日期及附房屋平面图等;


3、预售商品房的面积。面积应以平方米为单位计算,并标明是建筑面积、使用面积还是其他面积;


4、房价。包括单价和总价,如每平方米多少元。我国预售方相关规定中并没有对预售款实收的数额和期限却没有统一的规定,所以购房者应在合同中明确;


5、房屋交付方式和期限,逾期交房的免则条件,双方可约定由于一定的自然事件(例如地震、洪水等),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交房期限可以合理顺延;


6、房屋使用性质。是住宅用房、办公用房还是生产用房或其他;


7、违约责任。包括购房一方不能依约支付价款的责任和预售方不能按时、按质、按量交房的责任;


8、房地产权属登记义务;


9、物业管理条款;


10、纠纷解决方式。如选择诉讼还是仲裁;


11、其他条款或当事人约定的条款,比如首付首付款及贷款方式等。


在商品房预售时,购房者往往处于弱势地位,而预售合同将成为这一交易的主要证据,所以购房者在签订的时候需要格外谨慎,注意预售合同的详细内容,避免吃亏。

商品房预售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哪些

商品房预售合同的主要内容包含以下方面:当事人及预售房屋的真实信息、价款、履行期限、地点、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式、合同生效条款、合同中止、终止或解除条款、合同的变更与转让以及其他禁止条款。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商品房预售合同的主要内容包含什么

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包括以下条款:
(1)双方的名称、地址,法人组织必须有法定代表人签名。
(2)预售商品房的位置、编号。
(3)预售商品房的数量,面积应以平方米来计算,并明确的是建筑面积还是使用面积或其他面积。
(4)价款即房屋的价金,如每平方米多少元。不仅应标明单价,还应标明总价。
(5)交付方式和期限,包括预售款的支付方式和房屋的交付方式。
(6)房屋使用性质,明确是住宅用房、办公用房还是经营用房或其他用房。
(7)房屋产权转移的方式、期限。
(8)违约责任。
(9)双方约定的其它条款。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九十六条,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
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商品房预售合同的基本内容要包含什么

商品房预售合同的基本内容要包含什么

法律分析:

商品房预售合同的基本内容要包含买卖双方的基本信息、预售的商品房的基本情况、价款及支付方式、房屋使用性质、双方的权利与义务、违约责任以及争议解决的方式等等。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 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

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

(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商品房基本状况;

(三)商品房的销售方式;

(四)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五)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

(六)装饰、设备标准承诺;

(七)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

(八)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

(九)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

(十)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

(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

(十二)违约责任;

(十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有哪些内容?

范本如下

一、当事人

买卖双方,即购房人与开发商的法定代表人。合同中应该注明开发商的名称、法定代表人、工商登记号、住所及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如果买房的也是组织或法人,同样需要注明以上信息。如果是自然人,则应注明其姓名、身份证件号码、住所及联系方式等。

二、商品房基本状况

合同中比较重要的一点是开发商拿地的情况及购买的商品房基本状况。包括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号、土地使用权证或建设用地批准证书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如为预售商品房,还应明确其预售许可证号。

还要包括商品房的位置、楼层、朝向、建筑面积及套内建筑面积等,若是精装房,应该包括收房时的标准。

三、价款及支付方式

商品房的单价及总房款的数额要写清楚,总价可以按幢、套或单元计价,不论商品房实际面积与约定是否存在误差,均不对其价格进行调整。单价是按商品房面积计价,可分为依建筑面积计价、依套内建筑面积计价和依使用面积计价三种方式。

购房合同上要对支付房款的方式写清楚。比如全款买房的,需要在合同中明确房款的支付时间及支付方式;选在贷款买房的,需要将支付首付的金额、支付时间、支付方式写清楚,还要加上贷款银行的信息,批贷的具体情况;如果你选择分期付款,则应明确各期房款的支付时间及方式。  

四、商品房交付使用方式及条件

合同中应明确标注商品房的交房时间,以及以什么样的方式、条件交房。开发商交房时,需要提供“三证二书一表”。如果是精装房交房,需要在合同中写明,交房时的标准,例如交房时室内空气的质量检测证书,家具的品牌、地砖牌子等。

五、公共配套设施设备条款

公共配套实施配套也是合同中不能忽视的重要条款,在合同中,需明确公共配套设施的建设成本,完善程度等。

六、面积差异的处理

收房时实测面积,多少都会跟合同上写的面积有所出入。合同中应该明确出现面积差异时,对面积差额的处理办法。

七、产权登记的约定

大家都比较关心买了新房,什么时候可以拿到房产证。一般情况下,开发商会在合同中对产权变动的事项进行约定,但拿证时间一般不会进行约定。

八、违约责任

合同中有很重要的一点是对违约责任的约定。如果在整个购房过程中,出现纠纷,都以合同中的约定为第一解决办法。开发商的主要义务是提供合格的商品房,其主要的违约情形是未按合同约定的日期和标准交付商品房,承担的违约责任方式主要为实际履行、赔偿损失、修理或更换、解除合同。购房者的主要义务为付款并接受商品房,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是实际履行合同、赔偿相应损失和解除合同。

商品房买卖合同都是从房管局的网站上下载的,但是每个开发商的楼盘情况不一样,购房合同也会有所不同。大家在看合同时,要着重看看以上几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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